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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網課後意外離世,網暴者該當何罪?
http://www.CRNTT.com   2022-11-07 19:32:22


 
  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範辰認為:一般網絡暴力違反《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人身權益,需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情節較重,例如網暴導致被害人死亡,或網暴帖轉發量達到5000次以上,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從司法實踐來看,過去幾年,也有多起網暴施害者依法受到刑事處罰的案例出現。這些事實為這起案件的後續處理提供了重要參考,也說明法律對“網課爆破”并非無計可施。對此,唯有以最堅定的態度依法嚴懲“爆破手”等網暴分子,并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嚴肅、有力的普法教育,才能告慰死者家屬,守護課堂秩序,保衛法律尊嚴。

  一直以來,對於發生在網絡空間的大事小情,社會常常有一種將其“輕描淡寫”的傾向。在校園裡,鮮有學生敢在教室之內大鬧課堂、公然辱罵老師,就算真有,這樣的行為也會被立刻制止。但是,將同等性質的行為搬到網上,卻顯得像是“小事”,頑劣的學生對此肆無忌憚,一些人甚至樂在其中。

  談及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法,加強網絡平台的技術防護手段是最常見的建議。這個思路當然沒錯,但在建立“技術屏障”的同時,認識到網絡違法犯罪的嚴重性,對網暴分子重拳出擊,同樣至關重要。

  不妨試想:倘若有一夥不明身份的人混入校園、闖進課堂大鬧一番,應當如何處置?性質相同的事情,不會因為發生在綫上就不那麼惡劣。當代社會,我們把越來越多的時間花在網上,越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越應重視網絡空間的文明與秩序,而不能覺得事情發生在網上就不必當真。“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不是一句簡單的口號,也不能僅用來約束個別行為,而應該成為當代社會的基本准則,深入到每個互聯網用戶心裡,貫徹到每一項互聯網活動之中。(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撰文:楊鑫宇 編輯: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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