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家暴不是“家務事”
http://www.CRNTT.com   2022-07-29 21:54:4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家庭暴力的形式:凍餓以及經常性侮辱、威脅、跟蹤、騷擾等均屬於家庭暴力。這意味著,反家庭暴力的治理重心從事後懲罰施暴者轉向了事前保護受害者,很多難以察覺的“隱性家暴”也將無處藏身,這是繼《反家庭暴力法》之後的又一大進步。

  驅散“隱性家暴”陰霾,需要的是法治的陽光。無數案例都表明,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如果家庭暴力特別是隱性家暴沒有被懲罰,那麼,它就會變成解決家庭糾紛“最便捷有效”的手段。

  筆者注意到,不論是陝西西安一男子當著孩子對妻子實施家暴,還是前不久鬧上熱搜的餘秀華家暴事件,似乎只要談到家庭暴力,只要發生在戀人之間,發生在家庭內部,人們習慣將其歸類為“清官難斷家務事”的範疇,并不會上升到社會危害層面。事實上,在法治時代,家庭暴力不再是單純的家事、小事,而是事關法律、非管不可。輕信和縱容施暴者、放棄維權,只會助長家暴氣焰,讓家暴行為愈演愈烈。

  家暴不是“家務事”,即便披上“家”的外衣,其暴力的本質不會改變,不能縱容婚姻異化為家暴“保護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家暴不只有身體暴力一種表現形式。此次最高法就人身安全保護令作最新司法解釋,進一步細化其在實施過程中的適用條件,如增加了凍餓以及經常性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具體行為均屬於家庭暴力。通過細致規定拓寬了家暴行為範疇,給家庭成員撑起了法律保護傘,更有利於受害者依法舉證維權。

  還有一點需要重視,反對家庭暴力行為僅用法律進行限制是不够的,還要多方力量共同參與,各部門相互配合,才能在全社會形成制約家庭暴力的合力。(來源:大連晚報 作者:冉嬛)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