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項目“步步驚心”事故頻發 如何讓人走得放心?
http://www.CRNTT.com   2022-07-27 17:18:45


 
【律師觀點】若景區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需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

  對於這類事故,景區該承擔何種責任?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小明律師表示,如果最終調查結果能够確認系景區的原因造成了相應事故發生,則景區需要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犯罪,并達到了相應的立案標准,那麼應當依法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若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游者請求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林小明律師告訴記者,根據上述規定,若景區未盡到應當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由此造成游客人身或財產損失,那麼景區就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侵權責任,根據相應的侵權賠償標准進行賠付。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分析,作為公共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應保障相關場地的基本安全,如設立警示牌、保證地面不濕滑、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安全培訓、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設備等,否則造成他人損害,必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來源:成都商報)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