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
中
小
】 【
打 印
】
深圳為生前預囑立法 具有積極探路意義
http://www.CRNTT.com
2022-07-06 16:35:55
生前預囑簽署現場(深圳衛健委供圖)
6月23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作出了大膽突破,規定如果病人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願,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後時光,深圳也因此在全國率先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生前預囑寫入地方法規,對於不堪忍受過度搶救之苦的臨終患者是一大福音;深圳修法賦予患者“臨終決定權”,體現了對生命權的尊重,具有積極的探路意義。
【
大
中
小
】 【
打 印
】
相關新聞:
病人臨終決定權制度具有探索意義
(2022-07-06 16:53:14)
“生前預囑”是對每一個生命的尊重
(2022-07-06 16:52:36)
讓更多人擁有臨終決定權:生命不只有長度
(2022-07-06 16:52:01)
建立生前預囑制度 有尊嚴地面對死亡
(2022-07-06 16:51:10)
以法律保護生前預囑,讓生命安寧謝幕
(2022-07-06 16:50:20)
生前預囑首次立法 給生命最後的體面
(2022-07-06 16:49:34)
“尊嚴死”立法,深圳邁出第一步
(2022-07-06 16:48:56)
“臨終決定權”,同樣是一種尊重
(2022-07-06 16:48:15)
讓生命最後時光更有尊嚴
(2022-07-06 16:47:18)
“生前預囑”讓臨終選擇更有尊嚴
(2022-07-06 16: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