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被拖著頭發的女孩,那個被拳打腳踢的女孩,給人的感覺分明就是“自己的家人”,那些毫無遲滯的拳腳,每一下都像砸在自己胸口上……在任何一個文明社會,打女人都是不道德的。至於幾個彪形大漢群毆一個弱女子,更是擊穿了法律、道義和公衆心理的底綫。這群施暴者,他們得有多麼懦弱至極,才能做出如此扭曲的街頭行為!什麼樣的“法治社會”,會任由這般沒有下限的醜惡行徑輕易鑿穿!
現在,人們正睜大眼睛,盯著嫌疑人能否全部快速落網,盯著對於嫌疑人的處置能否大快人心。這時候,又有人站出來說話了:不能用“公衆審判”來代替“法律審判”!
不得不說,這是一種很會應景、無懈可擊卻又確實冷血至極的“正確”。一個沒有“審判”意識的社會,會有是非嗎?一個沒有道德制約力的街頭,警察能忙得過來嗎?
在這裡,公衆自可審判公衆的,法律自可審判法律的。法律可以用嚴格的程序,讓嚴刑峻法合於法度。公衆審判可以用吐沫星子鄭重表達公道自在人心,這沒有什麼不妥的!大可不必為了迎合理性而默不作聲,大可不必因為“相信法律”而沒了脾氣。面對這樣一起施暴事件,如果大家一味做起了“文明人”,連憤怒都沒有了,那個被獸行踐踏的女孩真的會沒有了指望。
那樣的話,以後的街頭,弱者將不再心安,作惡會更有底氣。
事情發生後,很多人追問:街上的男人都去哪了?這個問題不好深究,在網上很man和在現實中“很爺們”,不是一回事兒。只能說,在“唐山多名男子圍毆女孩”事件中,幸虧我們還有“衆怒”。人們通過展現衆怒,向所有弱者傳遞安慰。同時,能够站在“衆怒”一方,也會讓我們對自己有信心,終究沒有與麻木者為伍。有衆怒在場,就不會有“遲鈍的大多數”;有衆怒難犯,就不會有“雄性退化”和“獸性迸發”并行的街頭……
在這起事件中,我們要相信法律,也要相信自己樸素的正義感,相信自己與弱者站在一起的“共情能力”。(來源:濟南日報 濟南日報記者:肖明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