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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犯罪記錄會減輕刑罰威懾力?專家:幫助未成年人回歸社會,5年以上刑罰并不封存
http://www.CRNTT.com   2022-06-01 20:47:00


 
封存犯罪記錄是否減輕刑罰威懾力?

  自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被寫進刑訴法,至今已10年,在不斷完善和推行的過程中,這項制度也面臨著爭議。

  有觀點認為,封存犯罪記錄便會減輕刑罰威懾力和教化作用,讓未成年人有恃無恐。

  對此,郗培植表示,基於對象是未成年人,應該以不同的視角看待犯罪,年紀很輕的未成年人可能存在衝動犯罪的情況。如果因此披露犯罪記錄,未來很難再回歸社會,日後升學、就業等都可能受到歧視和限制。

  郗培植稱,出台該《辦法》的原因和目的在於讓未成年人更好地回歸到社會。他表示,未成年人最嚴重的犯罪是故意殺人致人死亡,而這個群體可能經過十多年的刑期,也要重新回歸社會。這些孩子最初回歸社會時,因為長期和社會脫軌,普遍呈現出迷茫的狀態。

  他提及以往曾調研的個案,重慶一未成年人在出獄之後發現自己的犯罪記錄被洩露,導致找工作困難,加之缺失系統教育,慢慢地和其他接受過刑事處罰的孩子形成一個地下群體。在他看來,如果這一群體不能很好地適應社會,可能也會成為一種風險。

  郗培植看來,有犯罪記錄的未成年人還有漫長的人生道路要走,如果社會不接受他們,便容易導致被貼上標簽後自暴自棄。而《辦法》就是基於幫助未成年人回歸社會而頒布,“我們發現,有很多未成年人犯錯犯罪出於衝動,到了年紀成熟時,則會結果不同”。再者,《辦法》中規定,五年以上刑罰不進行封存,因此,減輕刑罰威懾力和教化的顧慮是不大的。

  對於一些案情比較極端的個例,郗培植認為,《辦法》一般是從全局考量後,最終做出原則性的規定,個別極端的案件存在的特殊性也需要考量,不應以偏概全。

  郗培植表示,雖然目前降低了刑事責任年齡,但是少年司法堅持以教育、感化、挽救為原則,對於未成年人罪錯行為,要分級幹預、以教代刑,“刑罰只是我們最後的一個手段和措施”。郗培植稱,刑罰的嚴苛程度和社會效益的關聯有限,從根源上來解決該問題主要以教化為主,“2020年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是很好的參考,將未成年人可能實施的行為進行分級幹預。”(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紅星新聞記者:陳怡帆、潘俊文 實習生:楊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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