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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主播偷逃稅款被罰 已暫停直播
http://www.CRNTT.com   2021-11-26 18:02:53


 
兩人各處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

  根據杭州市稅務局對外發布的信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朱宸慧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擬處1倍罰款共計6555.31萬元,對林珊珊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擬處1倍罰款共計2767.25萬元。

  據悉,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過設立多家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屬於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偷稅行為。同時,綜合考慮朱宸慧、林珊珊在稅務稽查立案後較為配合,在案情查實前主動補繳部分稅款,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等規定,對兩人擬處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日前,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達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書,并依法履行稅務行政處罰告知程序。杭州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稅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稅法遵從意識,自覺依法納稅。對涉嫌偷逃稅的人員,依法依規加大查處力度,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積極推動文娛領域長期規範健康發展。

【分析】個人獨資企業何以成為高收入人群“避稅”手段?

  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11月22日公布的對網紅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偷逃稅案件的處理結果讓很多人大吃一驚。與此同時,她們偷逃稅的手段中頻頻出現的“個人獨資企業”也讓很多普通人感到新鮮:個人獨資企業不就是個體戶嗎,怎麼還能用來偷逃稅?

  其實,個人獨資企業并不是人們熟知的個體戶,而是一種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北青報記者從相關專業人士處了解到,與通常個體戶都是一些小買賣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則往往是演藝明星等高收入人群熱衷設立的企業類型,近年來隨著網絡主播成為新的高收入群體,很多當紅網絡主播也紛紛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甚至還有一些大型企業,也會通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與自身發展業務往來,借助個人獨資企業不同的征稅模式鑽稅收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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