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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查稅開罰!雪梨林珊珊收九千萬罰單,揭秘帶貨主播偷逃稅套路
http://www.CRNTT.com   2021-11-26 18:01:50


 
  倪紅日稱,“原則上的法律是有的,但是每一個稅法應該都有實施細則,有的是需要地方政府來公布這個細則,有的人可能是不清楚,或者沒有詳細規定,也有可能是明知故犯這些性質不太一樣,得具體看情況”。

  直播帶貨業態的興起和某些互聯網平台也有較大關系,她還指出,這其中還可能涉及平台代繳的情況,天貓、京東等每個平台征稅細節、落實情況也有不同,還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

  談到如何更好監管新興業態的問題,倪紅日指出,目前雖然有相關法律規定但在細則方面需要更加細化,跟進業態的動態發展,“如果過於籠統,相關人員不是很明確交稅不交稅,怎麼交,這都會存在一些問題”。

  今年4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建立健全賬號及直播營銷功能注册注銷、信息安全管理、營銷行為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等機制、措施。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在壓實平台主體責任方面有所創新。《辦法》指出,一是提出事前預防,要求平台對粉絲數量多、交易金額大的重點直播間采取安排專人實時巡查、延長直播內容保存時間等防範措施。二是注重事中警示,要求平台建立風險識別模型,對風險較高和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采取彈窗提示、顯著標識、功能和流量限制等調控措施。三是強調事後懲處,要求平台對違法違規行為采取阻斷直播、關閉賬號、列入黑名單、聯合懲戒等處置措施。

  倪紅日還表示,從大的層面上來講,行業應加強數字化管理。她提到此次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擬處罰款確實是一個警示信號,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稅務局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透露,向雪梨等人的追繳行為對帶貨主播這一新興行業起到警示作用,未來會進一步加大對網紅帶貨主播們的追繳稅款力度。這有利於這一新興行業的規範,促進公平競爭,有助於實現共同富裕。(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宋美璐、程子姣 編輯:陳莉 校對: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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