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拆分法定服務,涉嫌巧立名目
不過,也有較真的消費者已經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這項“簽收確認”的收費增值服務,侵害了其合法權益。
國務院頒布於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根據這些規定,浙江省消保委昨天發布信息,認為《條例》中的驗收應當包括對物品的當面驗視和簽收,順豐速運推出的“簽收確認”增值服務,實則是快遞公司應盡的法定義務。
浙江省消保委表示,順豐速運擅自把“簽收確認”從應盡的法定服務內容中拆分出來,涉嫌巧立名目收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順豐速運推出此項增值服務,容易使得消費者誤以為如不勾選此服務項目,則順豐速運可不提供“簽收確認”服務,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馬焱、陳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