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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孤》原型找回兒子,而我們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
http://www.CRNTT.com   2021-07-21 18:10:56


 
  一起起家庭的悲劇,也推動了國家立法的進程。在郭振被拐的1997年,國家對《刑法》進行系統修訂,第240條規定拐賣兒童三個量刑檔次: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拐賣婦女、兒童,有8種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拐賣婦女、兒童,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隨後幾年,被拐兒童數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與整個家庭的破敗相比,這次法律修改,一度被詬病為責罰太輕,犯罪代價太小。

  由於被拐兒童大部分被人販子轉手倒賣,201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刑法修正案(九),這意味著購買被拐兒童的行為擬一律被追刑責。

  根據公安部刑偵局官方平台團圓——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台”所給出的數據,從2016年5月到2017年5月,平台共發布失蹤信息1317人,被拐40人——約為90年代的1%。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部分人販子,比如涉嫌9起拐賣案件、有孩子就收,綽號“梅姨”的人間惡魔仍然逍遙法外。

  網絡時代,任何人都不是孤立的。郭父成功尋子,與其在各大社交平台發布相關信息、視頻、直播不無關系。今年初,同是山東老鄉的拉面哥在抖音大火,郭父便聯系到拉面哥,後者通過各種綫上渠道幫郭父尋找孩子,立下汗馬功勞。“寶貝回家”通過發布抖音視頻,幫助100多個人重新找到了回家的路。公安部“團圓”平台找回率達到98%。截至2020上半年,騰訊、今日頭條等移動平台積極發布兒童失蹤消息4500餘條,找回4385人。

  當科技真正服務社會,便不會存在“科技有無用”這樣的爭論。

  “孩子找到了,以後就只剩下高興的事情了。”郭父接受媒體采訪時這樣說。孩子找到了,郭父的漫漫尋子路告一段落。但與此同時,主編認為,相關追責工作也應該馬上開展,24年前這場人禍,我們要找到那個拐賣孩子的人,也要找到那個購買孩子的人。

  警鐘長鳴。對於我們整個社會,在被拐兒童數量尚未歸零之時,我們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很多。(來源:瀟湘晨報 撰文|陳自強 主編|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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