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文旅、廣電等相關政府監管部門應該積極作為,開展聯合專項行動。此次國家網信辦部署開展2021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就將引發網絡粉絲群體非理性發聲應援等行為作為打擊治理重點,體現了監管部門對社會關切的及時回應。監管部門應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食品浪費法、刑法等法律法規對飯圈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同時,各方應該盡快改變唯流量論的藝人和節目評價體系,建立以專業技能、社會責任、公益等為指標的多元評價體系,抑制資本無底綫擴張的勢頭。最近北京市廣電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綜藝節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網絡視聽節目要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分和晉級標准,不得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嚴禁刻意引導、鼓勵網民采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這是一個積極嘗試,值得肯定。
再者,政府部門也應協同行業協會一起,依法科學設定平台、節目制作方、藝人、藝人經紀公司、品牌方等各方主體的義務和行為規範,對藝人和經紀公司加強法治和職業倫理道德的教育培訓,對藝人的違法失德行為開展行業懲戒,對正能量的藝人予以獎勵和扶持,以保障各方行為有矩。
最後,學校和家長應當聯手對青少年加強引導和教育,提升媒介素養,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三觀,健全人格和心智,避免被資本驅動下的粉絲經濟所綁架,喪失獨立判斷能力。(來源:法治日報 作者:鄭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