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比一般動物更為凶猛,依法應該負有高度謹慎的注意和管理義務,應充分考慮到游客有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最大限度杜絕危害後果的發生。不管動物園經營理念如何,都應該盡量減少危險出現的可能,并將危險性降至最低,保護力度升至最高,盡責管束危險動物,保障游客安全,保障市民安全。
慘痛的教訓,至今仍存在很多人記憶中。2016年7月,八達嶺野生動物園東北虎傷人事件中,32歲游客趙女士在東北虎園下車時,被老虎拖走受傷,其母周女士下車追女兒時遭老虎撕咬死亡。事件發生後,輿論存在分歧。有人認為當事一方私自下車終釀悲劇,要承擔主要責任,也有人認為動物園宣傳和事後處置不力。
對於野生動物園而言,最危險的動物往往最值錢。虎豹等野生動物也成為動物園名副其實的招財利器。然而,生財有道離不開妥善的風險管理,人與動物的世界,更像一只混合沙拉碗,沒有哪一方可以獨善其身。(來源:北京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