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片酬或許還可以說是破壞行業規則,但陰陽合同和刻意偷逃稅的行為,則已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明星作為公衆人物,具有廣泛的公衆影響力,更應該知法守法,尊重行業規範、遵守法律法規,如此“陽奉陰違”“頂風作案”,不僅會擾亂行業風氣,還會危害正常的公序良俗,起到了極為不好的引導作用。
對於這類偷逃稅行為,必須嚴懲不貸,露頭就打。相關部門還需加強行業監督以及法律監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只有這樣才能倒逼“鄭爽們”從自曝到自律,促進行業規範。
同時,還應看到,要從根本上改變明星“天價片酬”“陰陽合同”的現狀,還需下大力氣改變影視行業浮躁作風,沒有作品全靠炒作的流量明星早就該涼涼了,要讓更多有演技有責任擔當的演員成為“偶像”,給大衆帶來更多優質的文藝作品,傳播正能量,帶領行業健康發展。
正如新華社評論,偶像不僅要五官正,更需要三觀正,違法亂紀也配做榜樣?其身不“鄭”,何以“一爽到底”。(來源:上游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