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浙江大學給強奸犯留校察看處分,合規嗎?合適嗎?
http://www.CRNTT.com   2020-07-23 14:41:53


 
  況且,大四畢業生也不是減輕處罰的正當理由。同為大四畢業生,另一所高校——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則選擇頂格處分,對兩位考試作弊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而從網絡上流傳的努某某朋友圈信息來看,也未見其“強烈悔罪”,更像沒有受到影響,“載歌載舞、歡聲笑語”,秀恩愛、曬幸福。

  至於“來自民族貧困地區”,同樣不成立。倘若真的出於身份考慮從輕處分,不僅違背了法治公平原則,更是在人為制造對立情緒,并不利於民族團結。

  最新消息,浙江大學回應“正在研究處理此事,後續情況會再公布”,期待浙江大學多聽聽網友呼聲,本著公平正義原則,給努某某一個合規也合理的處分。

  同時,也要追問法院判決,這是浙江大學處分的重要依據。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知道西湖法院判處犯下了強奸罪的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依據何在?(來源:南方網 作者:丁建庭)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