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記者在大衆點評App搜索發現,目前火鳳祥火鍋店已經上綫,評分達到4.42分,當天位列寧波火鍋店排行榜第二名。在店鋪評論區內,不少用戶對涉嫌抄襲事件表示關注,并質疑為何與成都的火鍋店裝修一樣,“借鑒能力這麼強?”
據記者了解,今年34歲的鄭愷畢業於上海戲劇學院,因參加浙江衛視綜藝《奔跑吧兄弟》而走紅。工商數據顯示,火鳳祥(寧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3月,注册資本為500萬元。其中鄭愷作為大股東的上海歡鑠公司出資50萬元,持股占比10%。鄭愷曾向寧波的媒體表示,自己全程參與這家店的管理,包括該店裝修的細節和菜品、食材等。
餐廳裝潢高度相似 “搭便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最初的聲明中,吼堂火鍋店提到,站出來維權的一個原因在於鄭愷具有明星效應——當他憑借自身影響力讓加盟店遍布全國時,人們會認為鄭愷才是這個作品的真正原創者,而吼堂火鍋店極有可能被人指責抄襲。
吼堂火鍋店團隊稱,“身處餐飲業多年,看到餐飲行業的抄襲模仿事件比比皆是,拙劣的山寨更是層出不窮……”那麼,餐飲店鋪的裝修風格與他人高度相似,是否構成侵權?
記者發現,店面裝潢相似的情況在餐飲行業中并不少見。此前,廣西柳州一家椰子雞餐廳發現,廣州某餐廳所使用的品牌標識和裝潢與自家存在高度相似,而後將其訴至法院。今年4月,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廣州某餐廳構成不正當競爭,需賠償原告20萬元。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