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投資者,如果不加強理財的“內功”習練,僅僅看到有明星代言,就忽視一些互聯網金融產品高回報承諾背後的高風險,貿然投資,就可能面臨平台暴雷跑路、投資者血本無歸的危險境地。
法治社會中,無論明星、普通人都要在法治框架內行事,明星跨界代言始終得“悠著點”,須愛惜名譽,依法據實說話。明星代言并非藝術表演,把廣告當演戲,不但會丟了公衆信任,也難逃法律責任。
投資有風險,理財須謹慎,面對號稱有高額回報的理財項目時,更要時刻保持清醒警惕,切忌只認明星名人,對投資風險置若罔聞。(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符向軍 漫畫:陳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