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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有“邊界” “任性”須買單
http://www.CRNTT.com   2020-05-21 22:57:45


 
意義重大

  如何規範“任性”游客的行為?各個層面一直在努力。原國家旅游局2016年出台了《關於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游客在境內外旅游過程中發生的因違反境內外法律法規、公序良俗,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9類行為,將被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然而就目前來看,這一舉措效果并不顯著。

  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三清山巨蟒峰損毀案系全國首例故意損毀自然遺產和名勝古跡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案件的辦理明確傳達了保護自然遺產和名勝古跡的司法價值導向。作為該領域的首例判決,辦案人員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思考和總結,對此類案件審理具有參考意義,對依法保護自然生態具有鮮明的導向作用。

  江西財經大學旅游與城市管理學院院長鄒勇文表示,三清山巨蟒峰損毀案的判決,從保護與發展、管理與執法角度來看,將至少產生三方面的影響:一是警示後來者避免發生此類試圖挑戰法律或漠視規則的行為,有效引導和規範游客行為;二是促進景區加大生態保護力度并規避日常監管漏洞,推動景區旅游業文明、有序、健康發展;三是倒逼我國盡快完善針對不文明旅游或違規游覽行為的詳細法規、形成景區可自主處罰的執法機制。

  “公民有旅游的權利,但也有文明旅游的義務。”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表示,如果在旅游的過程中破壞了文物或國家的自然資源,那就涉嫌違法犯罪,就要由司法部門給予相應的懲戒。對於當前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他認為,生態是旅游發展的底綫也是生命綫,要用行政的手段和社會治理的手段,來促進生態文明在旅游發展過程中得到堅守和傳承。(來源:江西日報 記者:龔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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