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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食野生動物 凸顯“零容忍”
http://www.CRNTT.com   2020-02-28 13:47:58


 
  中國是一個野生動物種類豐富的國家,但濫捕濫食野生動物“習俗”在某些人群中確實有市場。尤其是炫耀性消費及所謂偏差性“食補”,都成為滋生相關地下交易的誘因。不法者為了獲取暴利而無視法律,更造成了其“供應側”難消。再加上食客等利益相關人群目前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偏輕,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於為食用而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制品等行為,主要以沒收野生動物及制品,并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二至十倍的罰款為主;構成犯罪的,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顯然,對於食客而言,吃一次野生動物即使被查處,也很難够得上“刑事責任”,所要承擔的代價相對較小。

  時過境遷,當下更為複雜的社會環境、更隱蔽的各類捕食野生動物行為,都提出了新的管理命題,也指向法律的同步完善緊迫性。此次《決定》,破除野生動物保護名單現有局限,擴展監管外延,是接下來的重點工作。

  數據顯示,中國自然分布的脊椎野生動物達7300餘種,已定名昆蟲達11萬-13萬種,而依法受保護的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三有”動物只有約2000種。也因此,建立最大限度涵蓋各類野生動物的禁捕禁食名單,避免其成為某些人群大快朵頤的盤中餐,理應成為未來野生動物保護法律建設的重要目標。

  與此同時,《決定》提出,對於部分違反規定行為,要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在筆者看來,還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常態化管理,投入更多執法資源,消除管理盲區,形成高效率、高威懾力的監管,堵住灰色交易通道。

  更為重要的是,應當持續激活民間自律力量,尤其是通過網上舉報等方式,形成日常地方各職能部門與民衆的強互動,讓更多人可以通過“一鍵舉報”,為有關部門提供及時有效的查處綫索。有關部門不妨進一步探索“吹哨人”激勵機制,對於內部舉報的“吹哨人”予以應有獎勵,從而形成更多高價值綫索。夯實野生動物保護“天網”密度,讓濫捕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現象早日絕跡。(來源:紅星新聞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畢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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