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產業轉方向。國家層面立法禁食野味,將對野生動物飼養業產生衝擊。目前,我國已有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行業,在為傳統中醫藥提供原料、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新型農副產品的同時,也為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和脫貧攻堅作出了一定貢獻。所以,國家在推動立法的同時,要引導并大力推動產業“轉向”。
比如,從事繁育野生動物產業的養殖戶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野生動物養殖轉為家禽飼養、漁業養殖等。國家可提供免費的技術指導和技能培訓,并在養殖硬件設施上予以一定比例的資助。
二是人員轉方向。對於現有產業相關的人員,進行全面的摸底普查,掌握其年齡、學歷結構和特長專長。各地方政府,對於無意於從事“產業轉向”的群體,可根據其年齡和特長,安排其進行行政管理和法律業務等專門培訓。須知國家立法後,監督、管理、執法等環節,均需要增加大量人員。而目前從事野生動物養殖行業的人員,本身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執業敏銳度,通過專門培訓,轉化為監管和執法力量可謂一舉兩得。當然,國家也要鼓勵高等職業學校等增設相關專業,為培養專業性強的監管人才做儲備。
此外,國家還應該做好其他領域的配套工作,如宣傳和教育工作。盡管新冠肺炎疫情讓很多國人對“病從口入”“慎食野生動物”有了更清醒的認識,但整體風氣的形成、文明習慣的養成還需要長期的努力。立法後,要對法律本身做好深入、全面的宣傳,嚴格把關,剔除與法律精神違背的內容,推動全體國人養成自覺禁食野生動物的習慣。(來源: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