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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能層層加碼相互比“硬”
http://www.CRNTT.com   2020-02-20 12:58: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多地政策層層加碼,一些疫情較輕的城市和地區盲目照搬疫情嚴重地區的管控措施,勸返外來車輛,社區封閉管理,租戶不得入內,甚至家人一起打麻將也被判定為違反防疫的行為。

  疫情給我國帶來巨大衝擊,但大事面前不能亂了方寸,危急關頭更需守住法治底綫。如果疫情跨過生物界限,越至制度和文明領域,後果不堪設想。

  層層加碼是一種唯上思維。“請領導放心”“讓上級滿意”,是某些基層領導幹部的工作標准:為了工作,方式方法上就算有些過頭,也沒什麼,領導不會怪罪,因為“初心”是好的。而且動靜越大,領導越容易看在眼裡,你一個“硬核”措施出來,我的措施能比你更“硬”,相互比“硬”的後果苦的只能是群衆。

  層層加碼是一種懶政思維。面對嚴峻複雜的疫情形勢,中央要求要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差異化防控的前提是預判評估,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但是有些官員作風漂浮,不願下苦功調研,更不願承擔疫情失控所帶來的責任追究。大門一關,道路設卡,阻斷人員流動,外來人員一律隔離,就認為可以高枕無憂了,但這樣的“硬核”措施能否真正隔離疫情不好說,但一定先重傷了社會和經濟。

  層層加碼是一種人治思維。有些領導幹部喜歡講要以“戰時狀態”應對疫情,如此做政治動員未嘗不可,但“戰時狀態”非嚴謹的法律概念,會助長基層官員擴權和任性妄為衝動。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在突發事件應對中,地方政府確實有相機決斷之權,公民私權應在相當程度上讓位於公共利益,但政府必須嚴守法律邊界,遵循比例和平衡原則,在盡可能小的損害下達到最優的社會效果。

  自2003年SARS疫情之後,我國17年未遇如此危機,但是17年法治建設的積累,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建設的全面推進,法治和規則應當像釘子一樣鍥入人們的思維之中,鍥入權力行使的全程之中。

  疫情防控,全國上下衆志成城,人們期待疫情趕快過去,也期待經濟社會盡快恢複正常。疫情防控,越是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法治背景下,基層防控應當謹守法律邊界,不應層層加碼,相互比硬,相互鬥狠。(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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