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管控好新增項目融資的金融“閘門”。督促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嚴格把關,對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或沒有合法合規抵質押物的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融資,嚴格按商業化原則提供融資。同時強化中央企業債務融資管控,嚴禁違規為地方政府變相舉債。
今年年初,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2019年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模。但這“并不意味著放鬆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
1月15日,國新辦舉行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發布會。會上,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說:“要在發揮政府規範舉債積極作用的同時,嚴格控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前門開大了,堵後門要更嚴。”
書記為形象工程致這縣債台高築,財政部今年要嚴堵“後門”
具體而言,一是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強化法定預算約束,主動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
二是嚴禁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強化監督問責,完善政績考核體系,做到終身問責,倒查責任。
三是完善專項債務限額規模全額管理,規範專項債券發行使用,落實償還責任,健全專項債券風險防控機制。
四是督促地方落實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要求,穩步推進地方政府債務“陽光化”。(來源:大白新聞 資料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瞭望新聞周刊》、21世紀經濟報道、第一財經、財經、光明網等 編輯:謝小丹 統籌:劉姝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