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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滴眼淚不擦幹 “吃瓜群衆”心難平
http://www.CRNTT.com   2019-08-07 20:03:41


 
  這也是一起300元的“小案”引發如此大輿論關注的關鍵所在,這樣的處罰,讓人們的良心痛了。這樣的“小事”并不小,它在人們心中激起的波瀾,跟江蘇昆山反殺案、河北淶源反殺案,是一樣的。幾個西瓜,一條人命,一個處罰,一個判決,都事關正義,都要放到人心的天平上去接受評判和度量。法律是抽象的,它被束之高閣,并沒有多少人去汗牛充棟的圖書館中查閱。一個健康的法治社會,并不需要人們去積極學法,不需要人們熟記法條,因為法律基於常識和人情,只要你守常識,按良心和樸素的正義觀、自然法生活,就能做一個守法而良善的公民,良法與你心中那套樸素的正義觀是同源同構的。

  日常生活中,人們并不是走進圖書館去學法,而是通過一個個判決去習得法律,判決契合那套正義觀,人們會拍手稱快,強化對法律的信仰;判決悖離正義觀,人們就會怒吼,拍案而起橫眉怒懟。

  為什麼一個個反殺案、反賠案、反罰案那麼牽動人心?“反”字衝擊著人們的正義觀,雖然只是幾個西瓜,只是300元錢,但道理反了,法律反了,正義反了,它跟那些被騷擾反殺案、扶老人反賠案一樣衝擊了人們的樸素信仰,所以瓜農會哭,我們的良心也跟著痛了。這樣的處罰等於說:你種瓜有錯,別人偷瓜沒錯,你追人有錯,別人做賊心虛受傷了你要賠錢。天理何在?今天不去為流淚的農婦討個說法,不幫他們擦去淚水,明天流淚的、哭訴的、被惡判碾軋的,可能就是我們。

  想起前段時間一個贏得網友支持的判決,南京有4人抓小偷致賊受傷,遭索賠14萬元,法院“硬核”判決,當事人追賊是正當防衛,鄰居幫著追是見義勇為,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是啊,這才符合人們樸素的正義觀,前幾天另一個類似判決中,主審法官那句“不能讓一個人從自己的錯誤中受益”,也是對法律和正義最好的闡釋。

  和稀泥式執法,欺負被偷西瓜的農民不懂法,任由這樣反道德反法律的處罰生效,人心中的道德底綫會下降一萬尺。輿論壓力下,公安部門糾錯了,偷瓜者返還了300元,雙方達成諒解。這樣的所謂糾錯,是繼續和稀泥,是“和稀泥式糾錯”,出現這種罰單,影響惡劣,豈能一撤了之?誰罰的,誰開出這種罰單的?不給這樣缺德、缺法的執法者一個教訓,農民夫婦臉上的眼淚和心中的憤懣很難抹去,“吃瓜群衆”人心難平。事關全民的法律信仰,沒有小事。(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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