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工作規則》規定,對航空器上的非法幹擾行為等嚴重危害飛行安全的行為,可以要求機組成員啓動相應處置程序,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對擾亂航空器內秩序,妨礙機組成員履行職責,不聽勸阻的,可以要求機組成員對行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在起飛前、降落後要求其離機。
此外,在2018年5月《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實施後,民航局已於“信用中國”網站公布了多批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這些失信人將被禁止乘坐民航航班,自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為期一年。
這些失信人多半是因為在機場或者民用航空器內違反了相關行政法律規範而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的,主要情形包括:因故意藏匿、攜帶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管制物品的;因使用偽造和冒用他人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因在飛機上尋釁滋事、擾亂客艙秩序的;因堵塞、強占、衝擊安檢通道和毆打他人的;因在航空器內吸煙的。(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