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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變身” “化緣”成了強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9 15:59:17  


  已經收了20年的“機場建設費”,近年來,屢屢遭遇險情都能逢凶化吉,昂然不倒,可謂是久經考驗練就了一副好身板。這不,最近人家就來了個“金蟬脫殼”。昨天,財政部發布《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將原民航機場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併,宣布今後改征民航發展基金。明眼人一看,這只是換了膠囊而已,裡面的藥劑沒有實質的不同,還是要從消費者口袋裡掏錢嘛。

  說起來,也不奇怪。機場建設費這些年下來累計過千億元,這巨大的“化緣”來的實惠實在難以拒絕。再說,據公開數據,現在全國運營的175座機場有130座虧損,面對現實的窘境,畢竟,“撿到籃子都是菜”嘛。不過,需要明確的是,民航發展基金其實是進入國庫的,而並非直接歸於航空公司和機場。用法律語言叫做:政府性基金。

  何為政府性基金?在2010年同樣由財政部出台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就有說明——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規定,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這麼說來,被定性為政府性基金的民航發展基金,嚴格說來,並不是“無法可依”,也看得出來,只要有一部最低層次的“國務院文件”,理論上幾乎所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都可以被納入政府性基金之列,也難怪有網民擔憂:哪一天是不是要出現公路發展基金、鐵路發展基金、石油發展基金?這或許是多慮,但也並非沒有道理。

  不能視而不見甚至需要警惕的,恰恰是《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預留了通過行政收費變相融資的空間,民航發展基金便是鑽了這個空子。正是有了《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有此尚方寶劍在手,乘客便無可選擇地成為“民航事業”無條件的支持者,過去是,今後看來也必須是。而在機場運營已經市場化的今天,機場“建設”的責任當然不在乘客,民航“發展”的責任更不在乘客,可乘客卻要“被支持”,這明顯是與市場經濟的要求南轅北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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