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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案”是只多棱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23 11:36:49  


 
  即便如此,有關方面還給這樣的行為冠之以“民間金融”的“美稱”。我們不禁要問,吳英的行為,到底是非法集資還是民間金融呢?為什麼其他人的非法集資、放高利貸可以稱作是民間金融,而吳英的高息攬存卻是非法集資呢?要說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欺詐、以高息為誘餌,有幾個地下金融組織不是使用的這種手段呢?

  值得注意的是,據吳英之父吳永正透露,一審前,東陽市政府曾有十多個人聯名寫信,要求一審法官判處吳英死刑。對此,網友認為,這是“逼”吳英閉嘴,或希望通過吳英的“死”保全自己。雖然不能說這些寫聯名信的人都與吳英集資案有關,但至少透露出一些信息,有些人心裡很慌。至於為什麼慌,誰都心裡清楚。這就不能不讓人產生這樣的懷疑,在類似案件很多、在吳英有舉報他人立功表現的情況下,司法機關仍然不依不饒地要置吳英於死地,到底隱藏著什麼樣的秘密,值得好好深思。

  更重要的,包括吳英在內的非法集資者,能夠輕而易舉的從集資者手中集到錢,且動輒數億、數十億,甚至上百億,除了百姓想發財、想讓手中的錢多多生財之外,是否與民間金融始終得不到法律的承認、得不到職能部門的認可也有關係呢?是否與長期推行的負利率政策有關呢?是否與銀行對實體經濟的支持不力、中小企業普遍融資難有關呢?如果老百姓手中的錢有出路,如果老百姓的錢不是在天天貶值,如果民間金融能夠光明正大的與壟斷競爭,一切的一切,是否會有較大的改變呢?

  吳英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是否應當判處死刑,值得商榷。而與吳英有相似問題的人,是否也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也必須認真考慮。

  吳英案,說到底,就是一只多棱鏡,站在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判斷。道理都很簡單,法律的條文也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看怎麼對待了。(時間:1月21日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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