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婚前房產加名徵稅一事鬧得沸沸揚揚,開此“先河”的南京市地稅局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但是,作為稅收征管的最高指揮部——國家稅務總局卻“冷靜”得令人可怕,直到多天以後才作出反應。
可以理解的是,此項被稅務部門認為完全有“法律依據”的稅收,甫一出籠,就陷入了“趁火打劫”的民怨之中,不僅讓稅務部門備感壓力,也讓稅務部門必須面對“情”與“法”、“理”與“律”這道考題。
顯然,在這道考題面前,本想做“第一個吃螃蟹者”的南京市地稅部門,已經無法給出答案了。因為,從“今天就開始徵收”到“聽稅務總局的”再到“暫不徵收”的變化過程來看,南京市地稅部門已經完全亂了方寸、沒了主張,而南京市地稅局的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地稅局,對此也似乎不願介入過深,不想陷入民意的沸騰之中,不僅用“這件事省局沒有統一要求”把自己撇得幹乾淨淨,而且用“要看國家稅務總局的表態”把皮球踢給了國家稅務總局。面對地方稅務機構踢來的皮球,國家稅務總局是出腳還是收腳,是直接答覆還是把球再踢到地方稅務部門的腳下呢,這也成了一道考題。雖然這道考題本身並不難,但是,有沒有能力去解答,有沒有勇氣去回應,卻很是值得關注。
而事實上,面對地方稅務部門遇到的徵收難題,國家稅務總局不應該反應如此遲鈍。因為,稅務部門不同於一般的政府職能部門,稅務實行的是垂直管理,無論是幹部的任免還是政策的制定與執行,以及對稅務部門及其幹部的獎懲,都是由上級稅務部門說了算,地方政府無權干預。自然,在地方稅務部門遇到“難題”時,上級稅務部門也有責任和義務幫助地方稅務部門“解圍”,而不是任憑地方稅務部門在公眾的質疑面前出爾反爾、朝令夕改。如果這樣,稅務部門的形象和公信力就會嚴重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