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轉讓政府還貸公路的經營權,還只是違規收費的把戲。當年燃油稅改革說是要取消二級公路收費,可很多地方不是照收不誤,就是撤站不撤費,甚至幹脆將二級公路升為一級公路。比如廣東河源江面收費站,2004年收入649萬元,但只還貸31萬元,照此計算,得750多年才能還清貸款。收費不菲,偏不還貸,錢哪去了?另一條佐證的消息是:江蘇省一些公路收費部門的普通收費員,除去福利,月薪高達萬元。
由於收費公路違法行為長期得不到懲處,法律法規淪為空文,所以需要通過集中清理行動,給執法不作為“打補丁”。可是,這樣的執法“補丁”,又能管得了多久?既然法律不是今日才生效,違法行為就必須依法嚴懲。所以,這次執法“補丁”,是最後一次嗎?(時間:6月15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