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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紅頭文件比法規更管用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16 13:51:17  


 
  原來我們是有法規的。原來國務院五部門只是將早已公布出台的法規再次重新說了一遍,不過是加了一些態度嚴厲的措辭,比如“堅決取締”、“堅決撤銷”。這就好比有個人在路口天天搶過路錢,然後有關部門發個通知,必須停止路上搶過路錢。是不是很好笑?在我們的印象中,早有人民警察將其繩之以法了。可是,這些違規收費的公路繼續收費,這不就像那個搶過路錢的人嗎?為什麼沒有警察叔叔過去執法,而是先說這樣做是不對的,可不能有下次了。

  同時我們也不明白,這個“必須”有多大的分量?如果有著強烈地方利益的公路不“必須”怎麼辦?其實,我更關注這個“一年左右時間”,這就意味著這些明令禁止的收費行為還將持續“一年左右時間”。在這一年左右時間裡,偷偷摸摸的違規收費遂變得理直氣壯。 

  戰國時期,商鞅在秦國變法,為了讓法取信於老百姓,讓人在都城的南門竪一根三丈高的木頭,並下命令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就賞十兩金。”人們只是圍觀,認為是逗你玩。於是商鞅又將賞金增加至五十兩金,人們還是竊竊私語,這時有個愣頭青出來將木頭扛到了北門,賞金立馬兌現。這事轟動秦國,人皆言商鞅法令毫不含糊。治理公路違規收費,需要的恐怕不是什麼五部門,而是既定法規的“南門立木”精神。(時間:6月15日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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