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向吃野味依法說“不”,最高立法機關摁下了啓動鍵。在肆虐的新冠肺炎面前,“吃野味”的健康威脅和風險再一次凸顯,依法禁食野味顯得尤為迫切。新冠肺炎病毒的原始宿主和中間宿主被高度懷疑是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動物,而在2003年,SARS病毒的源頭也被指向蝙蝠、果子狸等野生動物。
科學研究表明,近些年來世界各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例如亨德拉、尼帕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中東呼吸綜合征等,都和動物有關。統計發現,有超過70%的新發傳染病來源於動物。在動物身上的病毒可能已經適應了動物的免疫系統,對動物無害或致害性很低,但這些病毒一經食用、接觸等途徑傳播到人身上,就可能對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可能引發疫病傳播,引發公共衛生事件,并進一步影響社會生活秩序。
濫食野味是一個潘多拉魔盒,我們打開這個潘多拉魔盒,已經多次遭受大自然的報複和懲罰,有了太多病從口入的教訓。實際上,早在2003年,不少地方的立法機關就曾討論過禁食野味的問題,產生過禁食野味的立法意向。但令人遺憾的是,隨著SARS威脅的漸行漸遠,這些立法意向也大都逐漸淡化,迄今還未變成立法實踐。而野生動物保護法(東方法律網提供)、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東方法律網提供)等法律法規側重保護的是珍貴、瀕危的被列入保護目錄的野生動物以及“三有動物”(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食用其他野生動物并未被法律全面明確禁止。非法販賣、食用保護性野生動物的行為也不在少數。這些漏洞的存在,讓吃野味這個潘多拉魔盒處在了關閉不嚴或者半敞開的狀態。
新冠肺炎襲來,再一次為吃野味敲響了警鐘:這一次,是時候下決心依法關閉吃野味這個潘多拉魔盒了。立法部門通過修法或出台相關決定、法律解釋,將公共衛生安全因素納入到動物保護、生態保護的考量之中,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東方法律網提供)、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很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