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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被另案“牽出”打了誰的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29 16:31:40  


  “本來是想抓個小蝦米,沒想到撈到了一條大魚。”這似乎已經成為當今反腐界的一個頗具諷刺的“明規則”。鐵道部宣傳處前處長陳宜涵牽出了其夫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劉瑞揚、小樹苗牽出黑龍江七台河市拆遷辦主任王力生、女兒購豪宅牽出武漢市委副書記馮漢武、情人報復偷存摺牽出江蘇常州市手握實權的雷洋……太多“落馬”官員的“危險”仿佛由紀檢和監察部門變成了“身邊人”。

  何以如此?除了貪官們越來越“嫻熟”的反偵查技巧外,恐怕漏洞頻現的監督體制脫不了干係。

  我國目前現有的黨政監督實行“雙軌制”,即監督機構既受上級分管部門領導,又受同級黨委和行政機關領導。這樣的“兒子監督老子”如何可以確保監督的公正和真實有效性?再者,目前的監督缺乏明確的立法依據,必須以領導人的講話、批示、答復為依據,這樣帶有濃厚政治色彩的“人治”監督如何確保監督機關的權力撐起其身上肩負的重任?最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本來是最高權力關機和最高監督機關。可大家熟知的人大就是“養老”部門,他本身利益就受制于黨政領導,這樣的監督如何確保它的權威性?不過,任何事物的發展都處在不斷的發展變化完善中。有漏洞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對它不聞不問導致越來越大;貪官被另案牽出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很多貪官一輩子都遇不到“另案”。

  “人活臉,樹活皮”。筆者相信,在中國這個極注重臉面的國家,這些“被打臉”的事一定會引起相關部門注意和重視。在不久的將來,或許,很多官員會在貪污初期就自動顯出“原形”,而不再給人們別樣的被牽出的“驚喜”。(時間:7月29日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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