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這東西,最重要的是兩條:一是方便,二是衛生。出台一個“公廁管理服務工作標準”,很好很必要。標準這東西,最重要的也是兩條:一是科學合理,二是具備可操作性,能夠落到實處。北京這個“公廁標準”,其他的條款倒也沒什麼,惟獨“公廁蒼蠅不得超過2只”嚇人一跳——這可讓人如何落實呢?
蒼蠅這東西是活的,是會飛的,如果這個地方本來只有倆蒼蠅,是符合衛生標準的,可在檢查驗收的時候,突然從別處又飛來1只,你說該咋界定呢?何況,有的蒼蠅“狡猾大大的”,最擅長玩“躲貓貓”。人來它藏,人走它出,豈不折騰死公廁管理員哉。“高射炮打蚊子”只是個歇後語,而在如此廁所標準的指導之下,“舉著放大鏡找蒼蠅”的一幕還真的可能上演哩。
一個規定,如果看起來很細,其實卻根本無法執行和落實,最終只能淪為笑談。所幸的是,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相關負責人解釋稱,目前公布的僅是北京市主要行業對於公廁的管理服務工作標準,是一種工作要求,還不是一種強制性的標準,目的是希望引導這些公廁向更好的方向發展。可是,哪怕不是強制性標準,也總要合乎常識吧。非要混進點稀奇古怪的東西,一下子把整個規定的嚴肅性都整沒了,還能“引導”誰呢。(時間:5月25日 來源: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