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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當年戴妃車禍意外現場的汽車殘駭。(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1月8日電/在11月6日戴安娜車禍案的庭審現場,一名出庭作證的英國警方官員表示,10年前的那場車禍不可能是事先精心設計好的。他還指出,如果戴安娜和男友多迪系好安全帶、他們乘坐的車又沒有超速行駛的話,即使發生車禍,這兩個人也可能活下來。
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安東尼·里德是英國倫敦警察廳的一名高級調查人員。他與另外兩名專家對戴妃車禍案進行了分析,最終得出車禍不可能經過精心設計的結論。他的結論可能會讓多迪之父法耶茲感到失望,因爲法耶茲多年來一直堅稱,戴妃和多迪是被英國特工暗殺的。
在6日的庭審現場,里德向陪審團成員呈現了3包證物,其中包括21塊紅色塑料碎片。里德稱,他和另外兩名調查人員一致認爲,這些紅色的塑料片來自一輛白色菲亞特小型汽車的後輪轂,這輛菲亞特的生産日期應該在1983年5月到1989年9月之間。里德指出,調查顯示,戴妃乘坐的奔馳車與這輛白色的菲亞特轎車在阿爾瑪隧道入口附近發生過碰撞。
菲亞特車一直是戴妃死因案的重要疑點,多迪的父親法耶茲也認爲這輛菲亞特汽車在車禍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盡管法國警方調查了3000多名菲亞特車主,但至今也沒有找到車主。
里德指出,戴安娜乘坐的奔馳車重量是菲亞特車的兩倍,速度也是後者的兩倍,如果兩車相撞,菲亞特車受到的影響明顯大于奔馳車,因此更可能喪命的應該是菲亞特車車主。
據里德估算,車禍發生時,戴安娜乘坐的奔馳車時速在每小時97公里到113公里之間,是限定速度的兩倍。他說,如果車上的乘客系了安全帶,他們生還的機會很大;如果車輛按照每小時50公里的限速行駛,那麽可以肯定“他們都可以活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