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4日電/據新華社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的決定》明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要全面理解和正確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罰犯罪,依法保障人權,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據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國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刑事審判工作:
繼續堅持依法嚴厲懲罰嚴重刑事犯罪。始終堅持把維護穩定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首要任務,積極參加各種專項鬥爭,突出打擊重點。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依法嚴厲懲處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保障社會安定。依法嚴厲懲罰毒品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組織賣淫等犯罪,依法打擊多發性侵犯財產犯罪以及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和網絡犯罪。
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從嚴懲處金融、財稅、証券、期貨等領域內的嚴重犯罪,依法懲治生產活動中的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堅決打擊制售偽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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