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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代孕,代價知多少?
http://www.CRNTT.com   2021-01-24 10:22:14


(圖片來源:工人日網)
  中評社北京1月24日電/據工人日報報道,儘管我國對於代孕現象一直秉持堅決打擊的態度,但是由於市場需求存在,加上經濟利益巨大,各類地下輔助生殖機構始終屢禁不絕。

  近日,國內某女明星被曝在國外代孕生子,引發網友熱議。代孕,在我國是明令禁止的,但偏偏有人鋌而走險,甚至遠赴國外代孕。

  代孕地下機構:66.6萬元“零風險”套餐

  “我媳婦說不生孩子就離婚,12年的夫妻感情分分合合,代孕也是沒辦法的辦法。”第4次試管嬰兒失敗後,雲南39歲的郭先生想到了找人代孕這條路,“我找了一家海外代孕中介,去泰國代孕報價75萬元,國內60萬元,因為疫情影響我和媳婦還是打算在國內做。”

  代孕機構從業者宋俊(化名)表示,疫情進一步催生了國內代孕市場。他在一家成都的代孕機構工作。他透露道,今年以來已經接到好幾個海外籍的中國客戶,有的客戶在國外定居,但更青睞中國的孕媽,有的客戶在其他國家做得不順利,轉而到國內做。由於海外疫情持續蔓延,一些國外代孕機構也陸續轉入國內市場。

  “我們機構大部分孕媽來自山區農村,有過生育史,年齡33歲以下,很受客戶歡迎,現在國內技術越來越成熟,又比海外方便,客戶沒有必要在國外做。”他說。

  據宋俊提供的價格表看,僅供卵或者供精並提供移植手術的費用為8萬元,僅代孕的費用為28萬元。涵蓋供卵、移植、代孕、親子鑒定“一條龍”服務,承諾兩年抱到寶寶的“零風險”套餐是66.6萬元,代孕中介也根據需求提供多種“套餐”服務,明碼標價。以宋俊公司為例,客戶需要先進行體檢,向代孕機構提供年齡、孕檢結果、雙方染色體、男方精子質量分析、女方卵巢功能等基本信息,隨後可以親自到公司實地考察,確認合作意向並簽訂合同後,女方即可啟動排卵、取卵,同時對男方取精,20天左右就能做成胚胎。

  求孕方、代孕方和代孕機構,面臨多重法律風險

  就在前不久,有媒體曝光了四川成都首個遭代孕客戶退單而導致女童無法上戶口的新聞。

  花了70多萬元找人代孕生下的孩子,體檢時查出聽力弱,夫妻倆把代孕機構告上法院,要求全額退款,而代孕機構卻反訴要求支付尾款18萬元;男子找代孕,等了好幾年沒見到孩子,錢也拿不回,只得起訴代孕機構還錢;女子為富豪代孕收1100萬元被判退還……近年來,因為代孕引發的法律案件時常見諸報端,如由代孕合同而產生欺詐的違法犯罪行為,由代孕引發的撫養權爭議、繼承權爭議以及監護權爭議等。

  為保證胚胎植入成功率,代孕者要不斷打針吃藥,甚至每三四個月就要嘗試一次;胎兒如存缺陷,可能會發生棄嬰……代孕機構稱“只管付錢抱孩子”,卻只字不提我國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雙方簽訂的協議不被法律承認。孩子的母親是誰、代孕媽媽的健康風險等都是這個地下非法行業參與者面臨的問題。

  代孕母親和血緣母親之間會根據情況簽署約定雙方應盡義務和享有權利的合同,以避免事後糾紛。但儘管如此,也仍然無法保證一切都會順利進行,如果代孕媽媽隱瞞病史或臨時變卦,或者出現孩子出生有殘疾等不確定因素,也不是一紙合約就能夠解決的。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認為,代孕過程中,即便精子和卵子都屬於委托夫妻,孩子由另一個女性身體生產,也可能讓某些人產生親子關係錯亂的感覺。在懷胎和分娩過程中,代孕者可能對胎兒產生母子情結,在孩子出生後不願放棄,造成歸屬權的爭奪。本來生育是一個很偉大的事情,無論是求孕方、代孕方甚至代孕機構,都面臨多重法律風險。即使簽訂了代孕協議,任何一方反悔,另一方都難以維權;即使起訴到法院,也可能因為協議無效而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地下代孕為何屢禁不止

  記者梳理關於“禁止代孕”相關法律條文,2001年2月20日,我國原衛生部以第14號和第15號部長令的形式,頒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

  雲南永鑫律師事務所陳蓉蓉律師指出,代孕將可能產生道德、倫理、父母子女關係等一系列問題,將對社會、家庭、個體造成諸多深層次的影響。其中,僅代孕中的父母子女關係就會產生一系列法律相關問題。

  陳蓉蓉告訴記者,在我國對於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是被明令禁止實施“代孕”技術的。原衛生部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規定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否則會被罰款以及行政處分,非醫學需要的代孕行為屬於違法行為。而如果機構、中介、個人等非法從事組織和代孕等行為,亦屬於違法,情節嚴重的,涉嫌非法行醫、非法經營等犯罪。

  儘管我國對於代孕現象一直秉持堅決打擊的態度,但是由於市場需求存在,加上經濟利益巨大,各類地下輔助生殖機構始終屢禁不絕,一些中介組織在地下非法采精、供精、采卵、供卵、搞代孕等非法交易活動頻頻發生。

  由於女性捐卵比男性捐精複雜得多,我國目前設立有精子庫,卻沒有卵子庫。因此,供卵(或借卵)是地下非法代孕機構普遍開展的業務之一。

  近年來,代孕地下產業鏈禁而不止,並將隱秘的觸角延伸到普通人身上。一方面是生理疾病所導致,倘若女方子宮有問題,想要擁有自己的孩子,只能借助別人的子宮。根據三聯生活周刊梳理,一則上世紀90年代的調查數據顯示,育齡人群中的不孕不育率僅為3%-5%,低於發達國家的5%-8%的比例。許多醫院看到了商機,一時間許多醫院出現了相應的業務;另一方面是失去孩子的家庭,大齡失子女性多數已經進入絕經期,喪失了生育能力,需要幫忙尋找捐卵者。

  記者採訪中,有專家認為,為正常生殖需求打開“正門”,是打擊“卵子黑市”的一條出路。可以參照志願供精的管理要求,健全相關法律制度,有條件地放開志願者供卵,拓寬贈卵來源,便於正規醫療機構開展供卵治療,滿足不孕不育人士的治療需要。

  要治理“代孕黑產”問題,還要堵疏結合,正視失去孩子的家庭、缺乏生育能力等特定人群的需求,在完善法律法規、嚴格監管的前提條件下,由具備資質的正規醫療機構提供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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