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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促進農業高新技術發展政策體系探討
http://www.CRNTT.com   2024-01-08 17:05:52


  中評社╱題:台灣促進農業高新技術發展政策體系探討 作者:王勇(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摘要】1980年代初至1990年代中後期,台灣當局相繼推出一系列促進農業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主要涵蓋推動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化、加強農業科技產業研發和系統管理、積極開展農業高新技術研發、推動精緻農業快速發展等四方面。這一系列政策直接帶動台灣地區逐步實現農業生產機械化、自動化、資訊化及服務化。同時,推動台灣地區農業實現高科技轉型升級和鄉村發展的後工業化。

  自1980年代初以來,台灣當局相繼推出一系列促進農業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舉措。在此基礎上,經過40多年的發展,台灣地區農業目前在技術和經營模式上相較於大陸仍具有領先優勢。

  一、推動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化

  台灣地區農業技術開發起步早,進步快,尤其在水果、花卉、蔬菜、甘蔗、甜玉米等農作物種子種苗的培育和生產技術研發應用上具有很高水平。

  (一)制定和實施農業技術開發計畫

  1980年代初至1990年代中後期,台灣地區先後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農業技術開發計畫。

  1.發展策略性農業高新技術

  1982年,台灣地區召開第二次“國科會”,確定發展八大策略性科技,其中,與農業高新技術有關的有:生物技術、食品科技、微電腦和自動化技術等。1984年,台灣制定並實施“農業升級”計畫。該計畫為期3年半,總投資302億元新台幣。包括:發展精緻農業、加強農業科技研究和推廣、改善農業生產環境、改迸農產品運銷、培養“核心農民”。1985年,台灣當局還制定並實施了組織培養、融合瘤、基因轉殖研究合作計畫,重點研究育種和病毒基因工程、家禽胚胎工程等。1986年,台灣地區在由“中央研究院”主持的基礎研究計畫中,將水稻光合作用、細胞遺傳、稻瘟病菌遺傳學、細胞組織培養、水稻抗鹽系統檢定、微生物技術等農業生物技術置於重要位置。同年,台灣當局頒佈《加強農業建設綱要》(1986—2000年),側重於開展動物生物製劑開發、農副產品深加工、精加工技術、特種多用途農業機械、漁業聲納技術、遙感技術等農業技術創新項目。1990年代初,台灣當局提出繼續深化生物技術、食品科技等在內的八大策略性科技,重點開展生物學基礎研究。

  2.發展科技導向型農業

  1995年,台灣地區正式公佈《農業政策白皮書》,提出未來台灣農業長期發展的首要方向是“發展科技導向的農業”。農業科技發展的策略性重點包括農業產業科技研發和生物技術開發2個層次和14個重點方向①。其中,涉及農業高新技術的有:一是發展基因工程等關鍵性生物技術;二是開發生物性農業生產資材、動植物保護疫苗預製後產品安全檢測技術;三是應用生物技術,發展高品質、高價值、多元化農產品;四是加強開發綜合性動植物病蟲害生物防治及快速診斷鑒定技術;五是加強海洋生物資源繁育和永續利用的新技術開發;六是發展畜禽選性繁殖技術;七是創新食品加工技術;八是開發有利於工農業機械化的自動化技術;九是建立農業技術推廣資訊庫;十是加強農漁廢棄物利用新技術研究。

  3.發展農業知識經濟

  2000年,台灣“農委會”研究擬定“邁進21世紀農業新方案”,提出“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策略。明確21世紀前10年台灣農業科技發展方向主要是: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農業生產體系,突出加強生物技術的研發與運用,加速農業自動化與信息科技應用;重點發展高品質且多樣化的農產品;結合民間力量發展食品科技,帶動產業發展;重點改進動植物生產、檢疫防疫技術與體系;加強農業資源保護利用,維護自然生態環境。2001年,台灣“農委會”制定《農業科技發展中程綱要》,包括作物科技、林業科技、漁業科技、畜牧業科技、農業環保科技、農產品加工科技、農業自動化科技、農業共通性科技、農業生物技術、林業防災科技等研究領域。

  4.重視發展農業高新技術應用

  2008年以來,台灣地區尤其重視加強生物技術和信息技術在農業上的應用,在政策上支持利用生物技術,多種基因選殖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蘆筍超雄株育種技術名列世界前茅,竹子花藥培養育種為世界首例,香蕉組織培養的健康種苗已大量進入商業性生產,居國際領先地位。此外,還將遙測技術運用於農業生產,利用信息技術發展電子商務等並廣泛應用於生產,從而使台灣農業技術水平始終保持世界領先地位。

  (二)制定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發展專案計畫

  1990年代,台灣地區為配合其科技發展12年長期規劃和6年中期計畫,緊密圍繞“六年經建”計畫的建設需要分別制定和實施了“生物技術開發與推廣4年計畫”、“食品加工及包裝技術研究4年計畫”、“菌種保存與開發5年計畫”、“台灣盆地地下水地質與工程環境整合調查計畫”、“海洋工程發展2年計畫”等。1995年,台灣地區進一步擬定加強生物技術推動方案,成立“生物技術規劃小組”,負責協調各項研究計畫的組織實施。

  (三)推動形成完善的農業技術推廣網絡和實現農業機械化和自動化

  據台灣地區農業管理部門統計,科技對台灣地區農業增長的貢獻率達60%。1990年代中後期,台灣地區農業科研經費占農業總產值比重已達8-10%,在此基礎上,已形成完善的農業技術推廣網絡。台灣農業技術推廣體制具有官民聯合,科研、教育、推廣相結合的多元化特點,從省到鄉均設有農業推廣教育輔導委員會。推廣工作以省市農政單位為主管單位,各級農會為執行單位。農會在農業技術推廣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與此同時,台灣當局不斷加大對農業機械的投入,通過補助和低息貸款鼓勵農民購置各種機械,推動農業機械化。自1979年起,台灣當局運用農業發展基金利息,補助農民購買農機,補助標準達售價的10-50%②。到1980年代中期,台灣地區已全面實現農業機械化。之後,台灣當局仍以年息5.5%的低息貸放給農民購買農機,從而不斷提高農機質量和水平。此外,台灣地區除了進口農業機械外,還自行研製小型坡地農機,成效顯著。而且,1990年代中後期,台灣農產品運銷從分類、包裝、保鮮到運輸、銷售的全過程已逐步實現管理企業化、程序自動化的現代運銷方式。

  二、加強農業科技產業研發和系統管理

  (一)促進農業科技研發與產學緊密結合

  1.鼓勵科技人員開展科技協作

  在農業科技研發方面,台灣地區鼓勵科技人員開展科技協作,共同協助產業界研發前瞻性技術,以維持台灣農業競爭優勢。1998年8月,台灣地區“農委會”發佈《農業技術計畫產學合作實施要點》,經過2001年4月及2002年12月兩次修正,並補充頒佈《產學計畫管理條例》,就產學合作計畫實施目的、產學合作計畫範圍、參與業者、業者研發技術已有初步成果條件、計畫項目申報評審流程、項目計畫執行期限、業者研發技術(含專利)使用權、經費使用規定、計畫執行期末報告書、所獲得之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研發成果、歸屬、管理及運用等作了明確規定。該合作計畫具體為“農委會”或所屬試驗研究機關以外的行政機關與產業界共同出資,委託或補助學術單位或研究機構承擔實施,或“農委會”所屬試驗機關與產業界共同出資,並由“農委會”所屬試驗研究機關承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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