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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工資通膨悶滯了台灣政治經濟
http://www.CRNTT.com   2023-12-04 15:20:49


  中評社╱題:定制工資通膨悶滯了台灣政治經濟 作者:林建山(台灣),博士、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摘要】“基本工資機制”在今天已經事實成為經濟社會“台灣工資制度”的唯一抉擇,已完全襲奪了原本自由市場體制經濟社會應有“自由市場薪資制度”的存在空間;在全球自由市場體制經濟社會,“市場薪資”才是經濟社會成長發展的關鍵動力源,經社部門間以及不同行業部門間的“公平正義”,幾乎都以市場薪資差異來伸張,也是整體經濟社會多元化多極化差異化發展的重要基石,事實上,也是會極大程度改變任一經濟社會“經濟吸引力”與“全球競爭力”之優劣勢的關鍵變數。

  定制工資通膨竟然已經悶滯了台灣政治經濟30年之久,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台灣工資制度法制化至今滿70年,原本冀望“保障國民福祉”政策目標願景,並沒有真實達到,卻在最近這三分之一世紀時間,成為撕裂台灣社會和諧與勞雇關係融洽的一道難以彌合且越來越發緊張磨擦析離的裂痕,甚至肇致經濟實力衰頹。尤其定制工資通膨更已成為悶死33年來台灣政治經濟生態,使台灣“錢淹腳目”經濟變成為無法掙脫“中等所得陷阱”的滯脹衰退社會的明顯兇手。這真是個令人難以釋懷的錯誤經濟社會發展成長過程;但卻似乎已經難以回頭重新再來了。

  工資機制是任何經濟社會能否成長發展的關鍵動力源,工資制度抉擇更是映現該社會的價值觀、意識形態與治理體制的經濟實力基礎理念抉擇。早在1955年台灣就已確定採取一套有異於世界勞動組織制定的工資制度,惟基於傾力發展經濟及擴大外銷貿易,1955年的工資制度完全被置於絕對服務於“絕對市場經濟體制”之下,因此無以影響直到1988年經國先生謝世為止的台灣經濟發展成長步伐。

  人為創造出來的“定制工資通膨”機制

  1988年李登輝政府捨棄了兩蔣時代“絕對市場經濟體制”而改採“民粹主義”,並向極度左傾社會主義偏斜,憑空創造了極端義和團式台灣自我勞動保護主義,用勞動基準法的不斷修改,置入極端仇富反商的勞雇關係法制與基本工資法制,造就了台灣特有的年年必須審議調升的“定制工資通膨”機制,根本徹底悶滯了台灣政治經濟的應有成長發展軌跡樣態。

  2000年陳水扁繼任“總統”,更加變本加厲李登輝極端偏左的閉關自鎖政策,而2008年政黨輪替執政,馬英九懍於忌憚墨綠“台獨”政黨,根本不敢動彈李登輝陳水扁閉鎖政策;而2016年蔡英文上台,則使李扁政策更加無端偏斜,使仇富反商政策及義和團式自我勞動保護主義,更加極致無端。“定制工資通膨”效應,影響台灣政治經濟的悶滯衰敗也愈烈。

  “定制工資通膨”機制的政治經濟社會效應,主要透過“不間斷調漲工資”及“絕對公平正義”(當然是虛構的)“全經社部門一律同工同酬”創造出來的通膨。

  “不間斷調漲基本工資”讓台灣所有公共費率與稅費加捐水準也必然年年調增,當然帶動所有民間部門的價費同步加碼調漲,造成台灣通貨膨脹率之難以抑制,成為台灣型僵直固附性通貨膨脹,也就理所必然了;而因為“無差異化同工同酬”的無端落實,肇致不同經社部門間以及不同行業部門間的“無端不公平不正義”,滋生“社會性工作怠惰”及“社會人才人力流動性騃滯”,悶滯了台灣政治經濟。

  “基本工資決策”各方關注

  “基本工資機制”在今天已經事實成為經濟社會“台灣工資制度”的唯一抉擇,已完全襲奪了原本自由市場體制經濟社會應有“自由市場薪資制度”的存在空間;在全球自由市場體制經濟社會,“市場薪資”才是經濟社會成長發展的關鍵動力源,經社部門間以及不同行業部門間的“公平正義”,幾乎都以市場薪資差異來伸張,也是整體經濟社會多元化多極化差異化發展的重要基石,事實上,也是會極大程度改變任一經濟社會“經濟吸引力”與“全球競爭力”之優劣勢的關鍵變數。

  然則,當政府主政機關、產企業高管領袖以及一般社會芸芸大眾,都祇關注於政府主導“基本工資決策”動向,而根本忽視“自由市場薪資動向”的決定性時,也就難怪每年六七月間,“基本工資決策”必然成為台灣政經發展的熱議焦點:尤其在2023年已經連七年年年大幅調高基本工資,是否台灣物價飆升的肇因?乃至台灣勞動力市場的僵直無彈性與對外競爭力衰頹,是否也已經事實肇致當下台灣整體經濟“假滯脹真衰退”窘局?自然成為今天海內外觀察聚焦關注重點。

  “基本工資”是台灣通貨膨脹飆升禍根

  今天基本工資在台灣的真正核心問題是,經濟穩健作用功能已越來越不重要,反而在整體勞動市場已造成勞動價格單元化勻中趨一“不二價經濟學”台灣迷思,所引申出極多極大的“政治效用操作空間”,一方面引領誘導台灣區域通貨膨脹物價上升方向,另一方面則亦成為30年來政黨政治攻防政爭的治國訴求焦點。最近幾個月,台灣基本工資機制進行連續第七年“大幅調高”,已經讓社會質疑“工資調整與物價變動螺旋化”的直接關聯性;同時,適逢台灣大選年迅即到來,“基本工資”乃成為在朝在野政黨爭取社會上雇主方(消費者方)與勞動方選票,而形成緊迫的拉扯鬥爭新態勢;更加弔詭的是,任何大選年就是通貨膨脹飆升年,實乃舉世皆然,也就更加坐實了“基本工資”是禍根的普遍論述。

  每到炎熱夏季,就是“基本工資”成為台灣各界聚焦關注的政治經濟核心議題。原本“基本工資”法制化是為照顧基層勞動力,使能享得最起碼的“國民福祉”,也是奠基國家社會發展前景的重要關鍵,是典型的穩健國家經濟發展基石機制;但因為初始建置就把國際公約作為照顧勞動者最起碼生活水準的“最低工資”,改為“基本工資”定名,近乎就是意指台灣勞動市場必行“不二價”“基本工資”,尤其把“月薪制”作為台灣“基本工資”唯一中心薪給機制,根本脫鉤國際關聯。如此一來,不啻把原本純粹經濟功能屬性的“基本工資”,轉化為政治運作工具;順理成章地,“基本工資”甚至成為台灣大小選舉政見攻守可爭辯的論政訴求。“基本工資”在台灣經濟社會的超額出格功能角色扮演,堪稱是當今全世界競爭經濟格局中的“另類台灣迷思”。

  台灣經濟發展特色歷程,“基本工資”從市場經濟薪資功能機制的原本經濟性角色,被抽離出來另外單獨作為勞雇對抗角力溝通籌碼的政治工具,作為台灣薪資制定市場中“不二價經濟學”的關鍵代表,同時也扮演另類經濟性角色,儼然帶動並引領台灣通貨膨脹率及民生經濟物價持續向上的關鍵性驅動力,而且越來越成為台灣經濟難以永續向上或是徹底軟弱化對外競爭力的反向引領指標。最近五年,尤其是成為台灣物價飆升的互相因果變數或替罪羔羊。

  台灣“基本工資”制度始於保障勞動福祉

  1930年大陸時期,“中華民國”政府批准國際勞工組織《釐定最低工資機構公約》;1936年12月23日,國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資法》,法規定成年人工資以維持其本身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然隔年抗戰爆發而未能實施。遷台後,因該法所定標準稍高,正值台灣工業發展起步,故未施行。

  1955年11月時任“總統”的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在黨內會議上,指示每月所得不足300元者應予改善。1956年定“基本工資”每月300元,首次制定以月薪為準。

  這兩大創導性法制建置,其實確立了與國際勞工組織《釐定最低工資機構公約》脫鉤,乃至唯一採行“月薪制”與國際勞動市場普遍採行“日薪制”“時薪制”的市場實務運作“現實態勢”也根本脫鉤,造成台灣背離世界的“根源現實”。

  在最為嚴遵ILO工資機制政策規範的歐盟國家,工資的基本規範是採取兩類型勞動力工資制定規則:就ILO“五級勞動力”歸類,其最基層的“體力工”與“操作工”兩級勞動力適用“日薪制”與“時薪制”;三級以上的包括CEO、首長及高管人員之勞動力,則一律適用“責任制”“包工制”之工資薪資機制。

  基本上,包括美國各州在內的所有先進社會國家,幾乎沒有採行“月薪制”的。

  所以這些國家社會的工資政策機制,都能維持較高度“唯經濟功能”的純粹性,也較不會遭遇政府行政機關之直接插手介入干預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內部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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