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西部邊疆新疆與東部海疆台灣在宗教信仰與教育領域的相似性
西部邊疆新疆與東部海疆台灣儘管由於歷史、地理等原因,在宗教信仰與文化教育上有很大不同,但均是宗教信仰十分盛行的地區,文化教育上也不同程度地出現重大偏差。
新疆千百年來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地區,如今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中國現有56個民族,新疆就含有47個民族。不同民族的宗教信仰各不相同。歷史上,新疆的宗教發展演變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即原始宗教階段、佛教為主的多種宗教并存階段、伊斯蘭教與佛教并立為主的多種宗教并存演變階段、伊斯蘭教為主的多種宗教并存發展階段。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新疆各族人民才真正獲得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但受國際宗教極端主義思潮的影響,近十多年來,宗教極端主義在新疆蔓延滋生,極端主義違背和歪曲宗教教義,以歪理邪說蠱惑蒙騙公衆特別是青少年,并策劃、實施了一系列嚴重暴力恐怖事件,影響了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危害各族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台灣是一個宗教信仰多元化的地區,主要可以分為三大類:一是源自大陸的傳統宗教,如道教、佛教等;二是台灣當地的本土宗教,如天帝教、軒轅教等;三是外國宗教,如基督教、天主教、日本宗教等。其中,在島內信徒在10萬以上的宗教主要有佛教、道教、基督教等。佛教是台灣影響最大的宗教,在島內有400多年歷史。台灣佛教源自大陸,尤其以福建地區的佛教影響為大,自明末鄭成功來台鼓勵大批漢民移墾後,佛教勢力也隨之而來,1949年跟隨國民黨遷台的“中國佛教會”,也在台灣各地設立分會和支會并迅速發展,信徒達到600多萬人。道教是台灣第二大宗教,據《台灣通志》記載:“台灣之道教來自內地,其與移民相始終”。⑧在鄭成功光復台灣期間,道教各派也紛紛傳入台灣,當時人們主要信仰媽祖、真武大帝和關聖帝君。尤其是媽祖文化對台灣地區的影響,在促進海峽兩岸人民骨肉親情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1966年2月“中華道教總會”在台北成立,道教在台灣得到了長足發展,信衆超過455萬人。而基督教是台灣西方宗教中發展最迅速的宗教,1627年基督教隨荷蘭軍隊進入台灣。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因傳教士大批撤離而中斷,但日本占領台灣後,西方傳教士又重回台灣。隨著蔣介石1949年退居台灣,基督教在台灣得到迅速發展,台灣基督教中三分之二是長老教會的信徒,而台灣長老教會是“普世教協”的成員,與美國長老教會關係密切,與民進黨在許多主張上觀點一致,其主要成員和大部分信徒主張“台獨”。據統計,2009年台灣民間信仰比重約占42.83%,佛教比重約占19.81%,道教比重約占13.61%。另外,受西方文化的影響,尤其在社會精英與知識分子中,信仰基督教者衆,基督新信衆約占3.98%。可以看出,台灣地區廣泛複雜的宗教不僅僅停留於傳教層次,而且將勢力擴張到政治領域,台獨分子也利用宗教開展分裂活動,企圖在意識形態上改變民衆,大力爭取宗教界的支持,藍綠兩營也把宗教團體作為重要的拉票對象。但與新疆信仰一家獨大的形式不同,台灣的宗教分布更加均衡,也為政治力量互相牽制起到一定的作用。
此外,在教育領域,新疆與台灣同樣出現嚴重誤區。新疆由於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對下一代的教材審定方面具有極大的自主性,也為宗教極端主義的滲透提供了滋長的土壤。在中央電視台播出的第四部新疆反恐記錄片《暗流湧動——中國新疆反恐挑戰》中記載了“三股勢力”在文化教育層面對新疆的嚴重滲透。2017年落馬的新疆教育廳原廳長自2002年起就領導組織犯罪集團,帶頭策劃編撰包含血腥、暴力、恐怖、分裂思想等內容的問題中小學維吾爾語教材,并讓這些教材在自治區使用了長達13年之久,荼毒了一大批新疆青少年。
同時,台灣的文化教育領域,也在李登輝、陳水扁與蔡英文等主政下,走上了一條“去中國化”的“文化台獨”道路,尤其是在頗為關鍵的教科書問題上大搞“文化台獨”教育⑨。如今,台灣史已經完全脫離中國史,企圖作為“台灣國史”,而中國史內容大幅縮減,并歸入東亞史,李白、孫中山等成為外國人,嚴重影響了台灣民衆尤其是青年一代的民族認同與認識。有調查顯示,目前單純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比例不足2%,將認同自己是“中國人”與認同自己“既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的比例相加,總和也不超過20%。相反,傾向於認同自己是“台灣人”與認同自己是所謂“‘中華民國’台灣人”的比例合計超過八成,占比為80.7%。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西部邊疆新疆與東部海疆台灣,不論是在地緣政治、面臨的內外威脅,還是宗教信仰、文化教育等領域之特性,均存一定的相似之處。從這些角度去思考新疆與台灣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中的特殊重要地位以及歷史上的治理經驗特別是新疆的治理經驗,仍具有特別重要的現實意義與借鑒價值。其中,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作為國家對新疆治理的特殊成功實踐,在台灣統一後的治理上更具參考價值。
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治理模式的形成與發展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治理方式最早可以追溯到漢朝的屯墾戍邊。
漢文帝時期,為控制西域邊陲、防備匈奴,晁錯向漢文帝提出屯田戍邊的方案,其《守邊勸農疏》中說:“陛下幸憂邊境,遣將吏發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令遠方之卒守塞,一歲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之,以便為之高城深塹,具藺石,布渠答,復為一城,其內城間百五十步。要害之處,通川之道,調立城邑,毋下千家,為中周虎落”。漢文帝采納了晁錯的主張,在北部邊境創辦了屯田。晁錯主張以邊疆的土地供養邊疆的軍民,以邊疆的軍民保障邊疆安全的屯墾戍邊方略為後世所沿用,漢唐明清均有大規模的屯墾戍邊。公元前105年,漢武帝派軍隊到眩雷(今伊犁河谷中)屯田,這是我國古代中央政府最早在新疆創辦的屯田。《史記·匈奴列傳》記載,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漢政府“以公主妻烏孫王,以分匈奴西方援國。又北益廣田至眩雷為塞,而匈奴終不敢以為言”。此後至西漢滅亡為止的113年間,西漢中央政府曾組織兩萬多漢族軍民在天山南北的西域都護府附近地區屯田50萬畝。此後東漢、魏晉、隋唐和清朝等都在新疆有大規模的屯墾駐軍。但是,由於朝代的更迭交替,政策缺乏連續性,導致屯墾戍邊時斷時續。
1949年,解放戰爭進入大反攻階段,第一野戰軍第二軍和第六軍在第一兵團司令員王震的率領下向新疆進軍。面對解放軍摧枯拉朽的戰鬥態勢,國民黨新疆省警備總司令陶峙岳於9月25日發出通電起義,新疆獲得和平解放。新疆和平解放後,進疆解放軍加上國民黨起義部隊共有17萬人,戰後的新疆百廢待興,難以供養如此多的軍隊,於是駐守新疆的解放軍部隊開始墾殖生產,一年內就達到了自給自足。1954年10月,中央政府命令駐新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六軍大部,第五軍大部,第二十二兵團全部(原國民黨起義部隊改編而來),集體就地轉業,脫離國防部隊序列,組建“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接受新疆軍區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雙重領導,其使命是勞武結合、屯墾戍邊。此後,全國各地大批優秀青壯年、復轉軍人、知識分子、科技人員加入兵團行列,投身新疆建設。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作為新時期戍邊治理的特殊安排,承擔著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的職責,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重要組成部分,自行管理內部的行政、司法事務,在國家實行計劃單列,是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從國家法定意義上講,兵團性質屬於“企業”。但兵團的農場不同於一般性質的國營農場,是一種“農工商學兵相結合,黨政軍一體的特殊體制”,“特殊性”在於有屬於自己完全獨立的人事管理系統,不受自治區政府管轄,內部有一套嚴格等級制,一切工資待遇、社會福利都與之掛鈎。兵團雖然退出了軍隊的序列,但它卻是一支不穿軍裝、不拿軍餉、永不退伍的戰鬥隊伍。1962年4月,新疆伊犁、塔城發生邊民外逃事件,造成邊境地區空虛和混亂,根據周恩來總理指示,兵團副政委立即抽調兵團幹部群衆奔赴空虛地區,執行“三代”(代耕、代牧、代管)任務。同時根據新疆軍區指示在中蘇邊境設立一批邊防工作站,新增一批國營農場,同年6月底,大批邊民外逃行動基本被制止。1962年中印戰爭爆發,兵團接到運輸任務,立即抽調1125名精兵強將,401輛汽車,將6309噸的軍用物資運送到風雪交加的世界屋脊,為戰爭的勝利奠定堅實基礎。兵團是中國唯一一支屯墾戍邊的半軍事化力量,是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建設和保衛邊疆安全的一支可靠的重要力量。⑩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曾在1975年短暫取消,1981年12月,中央政府決定恢復兵團建制,名稱由原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改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為在國家實行計劃單列的特殊社會組織,是國務院計劃單列的省(部)級單位,享有省級的權限。因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是省、直轄市、自治區但是享有省級權限,接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實際管轄地域占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總面積的4.24%。兵團成立60多年來,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為新疆推動社會發展,促進民族團結、鞏固祖國邊防,維護祖國統一,做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進入21世紀以來,兵團抓住西部開發的歷史機遇,利用大農業優勢和新疆礦產資源優勢,大力建設好農副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和優勢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地,大力實施優勢資源轉換、開放帶動、科教興兵團和人才強兵團、可持續發展戰略,伴隨著一帶一路新絲綢之路的開放、亞投行的建立,兵團總體經濟實力明顯增強。時至今日,兵團為新疆地區做出的貢獻更是不容小覷。根據2021年1月發布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國共產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七屆委員會第十次全會審議通過)》中的數據顯示:2020年兵團實現生產總值2905億元,占自治區比重21.1%,年均增長6.7%。產業結構持續改善,一二三產比例為23.2:35.3:41.5,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1%。一批交通、水利、能源、信息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成投運。“十三五”時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為635.1億元,其中稅收收入達到428.8億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早已實現從傳統農場到多產業共同發展的轉變,從單純的戍邊生產到全面社會治理的轉變,不僅為新疆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而且成為中國一種獨特治理模式,是祖國邊疆的“定海神針”。
另外,台灣在歷史上就有著類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屯墾戍邊先例。1661年,鄭成功收復台灣與荷蘭作戰期間,遇到多次斷糧危機。鄭成功號召部下開墾無主荒田,之後又在金門、廈門遷入一萬多人參與屯田。儘管與台灣土著發生摩擦,但最終還是屯田成功。清廷統一台灣之後,允准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墾田。大陸帶來的先進生產技術,加之優越的自然環境條件,台灣很快成為糧、糖等生產基地,不僅解決了台灣駐兵軍糧問題,還向福建沿海各地大量輸入糧食。
可以說,新疆與台灣在歷史發展進程中均有成功戍邊屯墾治理的先例。
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模式對台灣統一後治理的啓示
中國是單一制政權國家,單一制的一個重要特徵是中央政府代表國家行使主權。在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地方的權力并非地方本身固有,而是中央政府的授權,也不是中央的分權。在單一制國家治理中,首要突出的是權威體制和有效治理這兩個概念。權威體制指中央政府對廣大國土的統轄權,體現在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其政策指令意圖、在資源和人事安排上統轄各地的權利。有效治理指政府在不同領域或屬地管理中處理解決具體問題的可行性、有效性,尤其體現在基層政府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在實現國家治理進程中特別是對特殊地區的治理,中央政府創造性地提出并推行“一國兩制”治理模式。根據港澳“一國兩制”的實踐經驗,未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安排,可充分考慮借鑒新疆建設兵團的某些治理做法,并融入“一國兩制”方案之中。
首先,在命名上不能完全模仿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此類過於政治性與軍事化名稱,可命名為“台灣發展建設集團”等諸如此類更重視治理的名稱,但戰略定位和管理模式可參照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台灣統一之後的“一國兩制”與“台灣發展建設集團”可并存,二者之間的關係參照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與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政府的關係進行定位。“台灣發展建設集團”由國家直接管轄,地方政府不能插手,直接對中央負責。
其次,“台灣發展建設集團”主要負責統一後台灣的重建與未來重要公共部門的建設。我們寄希望於和平統一,但不排除武統的可能性。如果和平統一,台灣的所有基礎設施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和再利用,對後期快速恢復經濟有很大的基礎性作用。如果非和平統一或武統,台灣全境的基礎設施包括軍事海防設施可能會遭受到徹底的破壞,在這樣的基礎之上,重建就成為特別的首要任務之一。因此建設集團可在負責統一後重建中發揮特別重要的作用,未來還可繼續重點經營重大公共建設。
再次,承擔未來台灣與大陸交通體系建設與維護。統一後,台灣與大陸之間可修建連接兩岸的跨海大橋及海底隧道甚至油氣管綫等,海上海下皆通高鐵高速甚至能源通道,結束台灣與大陸沒有公路鐵路連接的歷史,正式落實國家鐵路網規劃中的京台高鐵與昆台高鐵等,將台灣與大陸緊密連接起來,將台灣納入整個國家交通版圖與管道體系,也將帶動台灣經濟新發展。同時必須保留一定數量的軍事專用通道,不對外開放,讓台灣成為東南海防門戶的同時,能够保證軍事力量暢通到達。
最後,充分發揮建設集團的戍邊與戰略威懾作用。“台灣發展建設集團”除了由管理與科研人員構成之外,還需要大量的軍隊轉業人員、預備役、軍工集團人員,協助中國人民解放軍駐台灣部隊做好社會維穩工作,為東南沿海一帶兵力部署乃至日後可能的太平洋海上作戰提供強有力的科技、生存、醫療資源保障,協助各軍兵種守好中國海防。
綜上所述,是筆者對近代以來西部邊疆新疆與東部海疆台灣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中的地位與治理模式比較,以及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台灣統一後治理的啓示。我們始終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同時也為台灣統一之後實行“一國兩制”方案不斷探索更加有效完善的制度建設與治理方式。
注釋:
①默罕默德·雅霍甫,漢名阿古柏,被稱為“中亞屠夫”,1865年至1877年率軍入侵中國新疆,史稱“阿古柏之亂”。
②俄國人與阿古柏簽訂的非法條約,內容完全損害中國利益,於光緒三年(1877年)清軍收復新疆後自然廢除。
③《左文襄公全集·書牘》,卷13,1-3頁。
④《左宗棠評傳》,190頁。
⑤《左宗棠年譜》,279頁。
⑥《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46,32、33、34頁。
⑦張麗娟:《中亞地區民族問題與中國新疆民族關係》,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
⑧《台灣通志》,台北:台灣大通書局,1984年。
⑨台灣《中時電子報》2019年9月1日報道,台歷史教材用DNA否定台灣人與大陸關係,台學者痛批。
⑩趙茜:《改制與生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3年。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2年7月號,總第29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