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激進台獨主張不利於選票極大化目標,衝擊2022年台灣地方選舉及2024年台灣大選。1991年通過《公投台獨黨綱》及2007年《台灣正常國家決議文》,前者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後者主張“制憲正名”,皆分別導致民進黨在1992年國會大選及2008年總統大選失利。1999年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式承認,依據憲法中華民國為台灣國號;贏取2000年總統大選;2016、2020年均主張“維持現狀”、遵循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總統大選獲勝,尤其2020年大選更是獲民選總統最高票當選。
從選舉經驗檢視,民進黨衹有在持溫和憲政及兩岸路線主張,始能取得政權執政;一旦以激進台獨訴求作為選舉主軸,往往導致選戰慘遭滑鐵盧,類似激進台獨路線,包括“正名制憲”、“一邊一國”“獨立建國”等訴求,導致大批中間溫和選民悖離民進黨;激進台獨主張充其量衹能作為側翼吸引深綠選民,最終仍需以分進合擊策略獲取選票極大化目標。
最後,開放美國萊豬進口,已重挫蔡英文總統聲望及內閣支持度,提供泛藍政治聯盟啟動公民投票之動能誘因及攻擊大砲武器。若是此時,無論是黨內憲改小組還是立法院修憲改革委員會,再提出變更國號及主權、領土議題,恐使中間選民轉向泛藍,這對民進黨選情恐怕是“雪上加霜”。這是因為激進台獨訴求,具有疏離溫和及中間選民作用。民進黨倡議具挑釁性、革命性之憲政改革主張,恐造成台灣安全明顯而立即危險。
事實上,當民進黨內激進派系提出激進台獨訴求時,無論是民進黨內主流派系或國民黨的憲政改革及兩岸論述,皆可扮演平衡、踩煞車角色,避免兩岸敵對陷入惡性循環,避免台灣安全陷入明顯而立即危險。台灣社會主流改革力量及美國不支持台灣片面改變現狀,大陸當局強烈遏獨力度,在此結構性制約力量下導致台灣憲改不易變更兩岸現狀。
叁、台灣憲改對兩岸關係之可能衝擊
大陸當局提出台海局勢複雜嚴峻,根源是民進黨當局及“台獨”分裂勢力勾連外部勢力,破壞台海和平穩定。針對上述獨派會議,特別拿出“勿謂言之不預”加以回應,此用語一般被定位成決心動用武力之最終宣示;已決定進行軍事動員準備開戰之政治信號。誠如最近一期《經濟學人》明顯指出台灣海峽區域已成為“全球上最危險地區”,呼籲台海一旦爆發戰爭將成兩岸人民災難,美、中須共管台獨極力避免台海成為“兵凶戰危”區域。顯見若民進黨真正依據其黨章、黨綱,追求制憲及變更國家名稱為“台灣共和國”,勢必引起台灣安全陷入明顯而立即危險。
首先,修憲門檻過高,“法理台獨”現實可行性甚低。從目前中華民國憲法變更主權及領土的高門檻規定來檢視,民進黨內激進派及黨外泛綠政治聯盟即使強力推動激進憲改主張,也根本無法通過修憲基本門檻(1/4提議、3/4出席、3/4決議)。如此,激進獨派的躁進憲改路線,其實對民進黨永續執政產生阻礙,這將使中間溫和選民選擇離開民進黨。
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須有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才能提出修憲案。憲法修正案經由立法院提出後,需公告半年,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換言之,目前立法委員席次計113席,憲法修正案要立法院29人提議、超過85人出席,並一致支持提出修憲草案。而投票複決門檻,依照2020年台灣有效選舉人數1931多萬人,至少要有965萬以上人同意,修憲案始會通過。如此高門檻修憲標準,導致通過修憲十分困難。
其次,激進台獨路線悖離中間溫和路線及選票極大化目標。既有政治實踐經驗顯示,1999年民進黨為贏取總統大選,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承認“中華民國”為依據憲法所定之國號,因而2000年首次勝選、實現了第一次政黨輪替。2015年蔡英文提出遵循“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主張“維持現狀”,而贏取2016年大選;2019年持續主張“維持現狀”,為2020年連續執政奠立基礎。相反地,2007年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倡議台灣正名運動,導致2008年總統大選中,不斷倡議“一邊一國論”;且提出以“公投正名”、制憲及以台灣名義參與聯合國及國際組織等訴求。
這些激進政治訴求主導2008年民進黨選舉政策主軸,尤其以台灣正名運動取代黨籍候選人謝長廷所倡議“憲法一中”、“憲法共識”及“一國兩市”主張,結果導致2008年選舉大敗。這顯示民進黨衹有堅持溫和中間路線,始能達到選票極大化目標;個別派系極端激進改革訴求具“雙面刃”作用,在發揮鞏固基本教義派支持時,也疏離中間選民的支持。換言之,民進黨同時操作“維持現狀”及激進台獨訴求,固然具有選票極大化作用;但若激進路線過度飆漲,恐增加中間選民疑慮。
復次,激進憲改訴求非民進黨內部主流意見,且國民黨仍扮演平衡遏制角色。若民進黨激進獨派勢力認為,同時掌握行政權及立法權,此時是最適當制憲時刻已經到來,這將是嚴重錯估形勢。無論是“正國會”所主導的“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案,或英派“立委”蔡易餘所提出的“剔除西藏、蒙古為我國固有之疆域”修憲案,均因國民黨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而民進黨也未明確且強烈表達反對,即將上述“變更現狀”激進方案“束之高閣”,這種形式化提出頗有“走過場”意涵。
國民黨向來主張局部性修憲,提出國號、領土及主權不容變更,長期以來批判民進黨既往憲改主張,包括建立“台灣共和國”、公投制憲、限縮領土及主權在台澎金馬,及主張維持“五權憲法”而非“三權分立”。國民黨之存在、政治主張及政治實力,使得激進台獨訴求幾乎在目前台灣制度框架下,根本不可能完成“法理獨立”、“公投制新憲”目標。尤其國民黨作為中華民國的建造者,並未公開宣佈“憲法一中”、“一中原則”及“一國兩區”定位,仍保有願統目標。其政治實力仍維持約四成選票,若國民黨不參與出席修憲會議,幾乎無法順遂達成修憲目的。
再者,激進獨派訴求受大陸當局對台政策制約,難以達成“法理台獨”、“台灣正名”目標。大陸當局表示反對任何形式台獨,強化反制台獨力度,從“反對台獨”、“處置台獨”及“遏制台獨”,宣稱有能力及有信心“挫敗台獨”;同時擴大化反獨的條件,提出反對“六個任何”條件下台獨,尤其絕不允許任何政黨將台灣分裂出去;提出“不斷向著實現祖國完全統一邁進”統一信念。所謂“不放棄武力承諾”、“武統論”及《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對法理台獨及台灣正名運動產生制約作用。
大陸當局宣稱,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解放軍在台海地區組織實戰化演練,是針對當前台海安全形勢和維護國家主權採取的必要行動,是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挑釁的嚴正回應。換言之,大陸當局視憲改若涉及兩岸定位為嚴重挑釁舉措,一旦台灣當局試圖改變現狀及跳脫“憲法一中”、“一國兩區”、“兩岸一國”框架,恐援引《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遏制台獨。吊詭邏輯是,激進獨派追求“法理台獨”的急獨措施,試圖“改變現狀”,這勢必引發大陸當局採取急統與武統政策處置台灣問題;打亂、破壞兩岸從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路徑。
最後,儘管無論是民進黨內激進獨派或黨外激進獨派政黨試圖追求獨立建國目標,然其政治實力及群眾基礎尚不足以達成上述目標。從選票來說,以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來說,支持較為激進政黨候選人選票估算約12%;從民意支持度來說,支持獨立民眾在15%-25%,八成以上支持維持現狀。民進黨個別派系倡議台灣正名,提出激進台獨訴求,衹是藉以安撫傳統基本教義派支持者及同屬泛綠政治聯盟的時代力量及台灣基進,難以獲得主流民意支持。
“正國會”所提涉及變更“主權”領土範圍及政治象徵性圖騰的提案,並非其黨內主流主張與思維,尚未成為黨版政策主張。目前已完成一讀、送“修憲委員會”待審的38件修憲案,並無涉及“法理台獨”主張“修憲案”,且派系精神領袖身兼修憲委員會主委立法院長游錫堃已表達扮演好“國會議長”角色。儘管其個人曾經於2007年力促民進黨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主張公投制憲、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一邊一國論”。
肆、結論
基本上,激進獨派主張“公投制憲”流於政治聲稱及形式化,跳脫政治實踐可行性。從各種憲改方案來看,台灣憲改採取“低線”改革可能性較大,也就是著重公民權維護及提升、政府結構部分調整及治理能力提升;而非傾向於“高線”改革追求“法理台獨”、“台灣正名”目標。這顯示激進獨派宣稱“正名制憲”、變更國號等“高線”訴求,並無法在現行憲政體制及程序中通過,也難符合中間溫和路線需求及支持;激進勢力不斷在公共論壇中倡議“變更現狀”,應屬一種政治表態,這難以產生巨大政治震撼及效應,充其量僅具政治宣示象徵意義。
總結而論,在台灣當前制度框架、主流民意、民進黨內主流派系及國民黨、大陸當局共同制約下,最終應會以蔡英文所倡議“維持現狀”作為修憲“底線”;修憲重點聚焦於公民權下降至十八歲,政府結構重塑及治理能力提升。民進黨黨內激進獨派及獨派政黨所宣稱修憲改革之“高線”目標,看似“狂風暴雨”,實則猶如“茶壺裡風暴”,最終仍會是“和風細雨”局部性修憲,在此結構性制約力量下導致台灣憲改不易變更兩岸現狀。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1年6月號,總第28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