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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船載陸客來台 “觀光局”有賞每次十萬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20 16:29:22  


  中評社台北11月20日電/台灣“交通部觀光局”為鼓勵旅遊業者包船載大陸旅客來台灣觀光,訂定獎助辦法並在今天(20日)公布,每1航次150人停留3天,就可以補助新台幣10萬元。

   根據“觀光局”訂定的獎助要點,業者以包船方式搭載陸客來台灣,必需在台澎金馬地區停留至少3天以上。台灣停泊的港口包括基隆、台北、蘇澳、高雄、安平、台中、花蓮、麥寮、和平、布袋、金門料羅、水頭、馬祖福澳、白沙、澎湖馬公。

   “觀光局”說,包船每來回為1航次,每航次旅客達150人以上,可獎助10萬元,未達150人,依人數比例折減;未達100人,不予獎助。

   至於台灣的旅遊業者是否可包大陸籍船舶來台灣,“觀光局”並未在獎助辦法中規範;不過,“觀光局”希望旅遊業者儘量使用台灣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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