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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來的“加拿大鵝” 也要守中國的市場法則
http://www.CRNTT.com   2021-12-02 09:26:10


(商标绣错了的“加拿大鹅”羽绒服。图据新民晚报)
  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北京晚報評論員評論道,這兩天,加拿大鵝又“火”了一把——消費者因為無法退貨,心裡窩火。據報道,上海市民賈女士花費11400元在上海國金中心“加拿大鵝”專門店購買了一件羽絨服,回家發現不僅商標綉錯了,衣服上還掛著長長短短的線頭,面料也有陣陣刺鼻的味道。面對一堆質量問題,賈女士的退貨要求卻處處碰壁:門店店長表示沒權退貨;品牌的檢測中心郵箱回復不通過照片提供產品認證。據賈女士介紹,在購買時,店員還在她刷完卡後要求她簽一份《更換條款》,其中寫道:“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

    花了上萬元買衣服,卻買回一堆錯亂的線頭和堵心的遭遇,賈女士的經歷自然令網友同情;但最令網友氣憤的,是直接把賈女士維權道路牢牢堵住的那份更換條款。對此,有記者在加拿大鵝其他門店詢問,也得到了相似回答:“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是中國區通用的條款。”輿論發酵後,加拿大鵝12月1日發布聲明,稱“《更換條款》中第一條的含義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

    官方回應“可以退款”,這樣的態度倒是值得肯定。但這紙聲明讓消費者心中的問號更多了:賈女士簽署的文件可是白紙黑字寫著“不得退貨”,從記者的採訪結果和賈女士的親身遭遇來看,不止一家門店明確“不能退貨”,如今品牌官方又說“可以退貨”;說的跟做的對不上號,輿論發酵之前和之後的表述也大相徑庭,這到底是爭議之下的見風使舵,還是提前預設的文字遊戲?加拿大鵝腦子裡的思路會不會是“只要沒鬧大,不影響其他商品的銷售,我一概不給你退;一旦鬧大了,可能損傷‘鵝冠’和‘羽毛’了,我趕緊改口,退款退貨”?加拿大鵝應該明白無誤地告知消費者,到底有沒有一條“中國區通用的條款”?

    在中國的法律框架下,門店商品因自身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能否退貨,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大部分消費者也都具備這個常識。《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更重要的,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規定。該條法規約束的是所有在中國進行經營業務的商家,從加拿大飛來的鵝,也一樣要嚴格遵守,沒有例外可言,更不要搞什麼通過提前跟買家簽署協議免去賣家責任的小把戲。

    依據法律,任何一個商家都無權要求消費者“不得退貨”;依據現實,消費者倒是有能力通過自己的選擇使得一個品牌退出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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