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2日電/深圳光明新區20日發生堆土滑坡嚴重事故,造成33棟建築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損,85人失蹤。城市建築廢料堆土滑坡造成如此大的損失,十分罕見,也令人痛心。
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城市,也是中國最發達的地區之一,這起事故仿佛一下子剝去了這座城市的光鮮,暴露了其內在管理的“一團亂絮”。今年8月天津濱海新區發生震驚世人的危化品倉庫爆炸事故,那也是中國城市發展精華位置的悲劇故事。
再往遠點說,今年元旦前夜上海市中心發生駭人聽聞的踩踏事故,事發地點外灘是這座中國第一大城市最具代表性的景觀地,它幾乎就是現代中國的“臉”。京津滬深,這些年在不應發生的大型災難和事故單子上都榜上有名。
中國現代化的粗糙被這些事故反覆驗證,它們可謂展示了我們這個發展中國家的“原形”。一次次安全生產大檢查不斷開展,然而隔段時間就會有新的驚人事故發生,給整個社會“防不勝防”之感。仿佛那些對安全生產的強調乃至嚴厲的追責都不管用,重大責任事故以它們自己的邏輯與節奏上演著,羞辱著我們的努力。
真的如一些人所說,我們對責任事故的追責依然太輕,從而導致各地領導們對安全“重視不夠”嗎?不能不指出,這種說法很值得商榷。如果撤幾個地方官就能阻止新的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的話,那麼事情就好辦多了。大不了在地方官中多抓幾個“倒黴蛋”,哪怕其中有些人做了“替罪羊”,這對整個社會來說也是成本最低的解決辦法。
然而當我們一再捶胸頓足也無濟於事時,說明中國擺脫重大責任事故真是很難的一件事。
就深圳這件事來說,我們回過頭來要問,為什麼在城市規劃中對大規模渣土堆放的選址不考慮更周全些呢?為什麼渣土堆與廠房和宿舍樓不離得更遠些呢?為什麼對這樣的渣土沒有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還有,渣土堆的安全性為何沒有得到及時評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