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2日電/環球時報22日發表社評說,深圳光明新區20日發生堆土滑坡嚴重事故,造成33棟建築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損,85人失蹤。城市建築廢料堆土滑坡造成如此大的損失,十分罕見,也令人痛心。
社評說,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城市,也是中國最發達的地區之一,這起事故仿佛一下子剝去了這座城市的光鮮,暴露了其內在管理的“一團亂絮”。今年8月天津濱海新區發生震驚世人的危化品倉庫爆炸事故,那也是中國城市發展精華位置的悲劇故事。
再往遠點說,今年元旦前夜上海市中心發生駭人聽聞的踩踏事故,事發地點外灘是這座中國第一大城市最具代表性的景觀地,它幾乎就是現代中國的“臉”。京津滬深,這些年在不應發生的大型災難和事故單子上都榜上有名。
中國現代化的粗糙被這些事故反複驗證,它們可謂展示了我們這個發展中國家的“原形”。一次次安全生產大檢查不斷開展,然而隔段時間就會有新的驚人事故發生,給整個社會“防不勝防”之感。仿佛那些對安全生產的強調乃至嚴厲的追責都不管用,重大責任事故以它們自己的邏輯與節奏上演著,羞辱著我們的努力。
社評說,真的如一些人所說,我們對責任事故的追責依然太輕,從而導致各地領導們對安全“重視不够”嗎?不能不指出,這種說法很值得商榷。如果撤幾個地方官就能阻止新的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的話,那麼事情就好辦多了。大不了在地方官中多抓幾個“倒黴蛋”,哪怕其中有些人做了“替罪羊”,這對整個社會來說也是成本最低的解決辦法。
然而當我們一再捶胸頓足也無濟於事時,說明中國擺脫重大責任事故真是很難的一件事。
就深圳這件事來說,我們回過頭來要問,為什麼在城市規劃中對大規模渣土堆放的選址不考慮更周全些呢?為什麼渣土堆與廠房和宿舍樓不離得更遠些呢?為什麼對這樣的渣土沒有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還有,渣土堆的安全性為何沒有得到及時評估呢?
社評說,把這些問題全都在事故不發生的情況下予以解決,是可以做到的,但那將意味著更高的建築垃圾處理成本。中國各地重大事故發生都有成因,消除那些成因的大部分,嚴格說也能做到,但同樣需要付出更多成本。
最大的問題在於,中國大多數人并沒有真正下決心共同支付那部分新增的安全成本,我們對安全的要求還達不到對經濟生活“一票否決”的強度。事實上大多數人還允許生活的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生產風險”,以僥幸態度看待它們的“低概率”,大多數人實際在追求財富與安全之間的某種“最佳平衡”。
中國必須大幅增加安全生產的成本,不斷提高安全的基礎條件,降低各種事故發生的概率,而且這一切要由法律作出嚴格規定,全民認真執行。舉個簡單例子,要從人們不橫穿馬路,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不闖紅燈開始做起,從各種交通工具堅決不超載做起。所有建築到了使用年限必須拆除或做特別加固,全部電梯按照規定開展維修,街頭不達標的食品攤堅決取締,這些都是安全的源頭。
當所有地方政府以這樣的標准進行監管,中國絕大多數人也建立起這種水平對安全的自覺重視時,中國的國民經濟就會從內在結構上對安全傾斜,中國的“安全生產運動”就將跨上新的台階。
社評說,現在的安全生產准則是從上向下強制推行的,是輿論帶頭搖旗呐喊的,它的真實社會基礎仍比較虛弱,尤其是沒有得到現實經濟法則的支持。因此除了追責,中國社會還需要有更多的內在變化,我們要讓安全生產從一句口號、一面旗幟變成我們現實生活中的真實價值,用它來支配我們的全部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