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9日電/緬甸聯邦議會8日批准通過緬甸政府與8支民族武裝之前簽署的全國停火協議。
緬甸全國停火協議於10月15日在內比都簽署,緬甸總統吳登盛、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大將以及8支民族武裝組織領導人簽字。
根據這份全國停火協議,雙方應在60天內草擬一份政治框架協議並在90天內啟動政治對話。緬甸為此成立了由政府、少數民族武裝和政黨三方代表組成的共同和平對話聯合委員會,現已完成草擬政治框架協議。該委員會將按時間框架於今年12月14日最終批准協議並於2016年1月14日啟動首輪政治對話。
緬甸自1948年獨立以來,一直存在大小幾十支少數民族武裝。自2013年11月起,緬甸政府和民族武裝舉行了9輪和談,最終敲定全國停火協議。(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