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的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政治規矩”再次亮相。這一回,所謂的“政治規矩”,已不限於不准搞“團團夥夥”了。習近平在會上說,“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
有一種說法是,“團夥”是在中央權威下滑的背景下壯大的,因此需要引入“規矩”來填補革命元老徹底退出後的高層權力真空。強調與重建“政治規矩”,具有制度建設的正面意義。
理論上,黨內有一套比法律更嚴的“規矩”是可行的,然而在實際運行中,如果主要依靠不成文的規矩來約束8000多萬黨員與眾多領導幹部,在當今複雜的政治與經濟現實中,是否足夠有效?
中共領導人痛批黨內有人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拉動選票,封官許願,讓人印象深刻。沒有人喜歡暗箱操作與非法活動,不過,政治人物相互拉攏,進行交易以爭取更大的權力,也是現代政治的特色之一。較好的制度應有明確的規定,讓政壇中人有合法活動的空間,同時能即時曝光錢權交易等非法情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