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還強調要將“有事好商量”制度化。他說:“必須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這表明中共將通過制定法規,把協商民主從政協和統一戰綫領域拓展到人大、政府和社會各個層面。
他沒有否認西方選舉民主的重要性,但認為,人民只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這樣的民主是形式主義。在中國,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
習近平在講話中24次提到“協商民主”,誓言構建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並將其推廣到全國上下,顯示中共高層決心把協商民主作為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政治的一個突破口。與自由派倡導的西方式民主化進程不同,中共高層一方面試圖用協商民主減緩西方選舉民主對中國政治的衝擊,同時也要用協商民主來彌補選舉民主的缺陷,以免中國落入“民主就是一人一票”的陷阱。
在習近平詳細闡述“協商民主”的第二天,複旦大學中國發展模式研究中心主任張維為就在《人民日報》上將協商民主作為解釋“中國模式”得以成功的制度原因之一。張維為認為,協商民主、選賢任能及混合經濟等制度安排保證了中國的迅速崛起,也是“中國模式”超越西方模式的重要制度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