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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何以擺脫不掉信譽危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17 10:02:47  


 
  為了切割與紅會的利益關係,紅監會上周通過《委員守則》具體規定,紅監會委員在任期間及離任一年內,不得參與紅會委托的項目,也不得為紅會提供有償服務。

新定位為紅會與民眾溝通“橋梁”

  另外,紅監會也宣布,組織將被重新定位為紅會與社會溝通的“專業橋梁”,而不是今年年初章程所明確規定的“獨立第三方監督機構”。委員楊團解釋,紅監會不是監事會,沒有得到會員代表大會對監事會的類似授權去監督理事會,現在的權限僅僅是執委會下設的一個委員會,而執委會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他並指出,紅監會頂多只有建議權,因此未來的工作應該是搭建平台,以真實客觀存在為基礎,披露公眾、媒體的提問及紅會的各種情況。

  袁岳還補充說明,由於紅監會不是獨立法人,也沒有獨立運行的費用,所以不是完全獨立的機構,而是在紅會邀請下相對獨立的單位。

  對於紅監會的職能轉變,曾揭露紅監會數名委員與紅會存在利益關聯,並指紅監會是紅會“公關部”的知名爆料人周筱贇認為,紅監會尚未修改章程,就把自己的定位改口稱為溝通橋梁,顯示他們“混亂之極”,“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周筱贇直言:“紅監會成立已經半年,難道一直在定位和職能不清的狀態下運行?紅監會是紅會邀請一幫‘熟人’來進行‘監督’,他們和紅會曾經有過合作,這些利益關係都還在繼續,又如何做到‘決定不再與紅會有任何利益關係’? ”

  《京華時報》昨天發表的評論指出,從更大的層面看,紅監會的糾結定位,折射出中國慈善監督機構的現實困境:人員如何產生、錢從哪裡來、監督怎麼搞、評估怎麼辦、信息怎樣公開等等,目前還缺乏完善的制度安排,專業化、透明化運行也缺少健全機制。評論認為,如何從制度設計上強化專業性監督力量、制約慈善組織權力,不僅是紅監會生存發展的挑戰,更是紅會改革必須破解的課題。

  另據中國社科院5月31日發布的《中國慈善發展報告(2013)》,在“郭美美事件”等問題影響下,去年中國紅會接收國內社會贈款物總量下降近三成,該報告並指,紅會社會公信力的恢復和重建之艱難遠遠超出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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