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淩國華 山東臨沂 職員
4月23日,甘肅省隴南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甘肅省文縣政協原副主席何曉林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至此,這樁在當地影響很大的職務犯罪案件塵埃落定。辦案檢察官曾問何曉林:“你妻子、女兒都有體面的工作,全家收入很高了,你要那麼多錢幹什麼?”何曉林長嘆一口氣:“是啊,我要那麼多錢幹啥……”(檢察日報,6月14日)
反腐敗工作本來就是個沉重的話題。前不久,某報一篇評論文章中疑似“適度容忍腐敗”的觀點引發軒然大波,可見腐敗仍舊是當前社會中民眾關注的焦點,當然這也是反腐敗工作嚴峻現實的反映。就像剛落馬的甘肅文縣原政協副主席何曉林,一方面因為病痛過著類似“苦行僧”的生活,一方面卻大肆進行權力尋租獲取非法利益,成為擁有巨額資產的守財奴,面對檢察官的問詢,甚至稱“想給兒孫留座賓館”。被權力尋租帶來的巨額利益衝昏頭腦的貪官,只想著給兒孫留下財富,卻罔顧人民的重托,根本不考慮他們想給人民留下什麼,能夠人民留下什麼。
從一些落馬官員的從政經歷可以看出,很少有人一開始就貪的。他們剛開始都勤勉盡職,甚至不少人曾獲各種榮譽,但隨著時日推移,他們的思想防線逐漸鬆弛,從接受吃請饋贈到赤裸裸的權錢交易,終於墮入無法回頭的深淵。除此之外,很多落馬官員都還是“性情中人”,雖說也會包養情人,但很多人對家庭還是挺“負責任”的。比如,在妻子眼中,何曉林是一個非常“顧家”的人,情婦拿不走他的一分錢,甚至借給情婦買房的錢,不久就急著索還。他為情婦所“付出”的,是拿公共權力為情婦謀取一官半職——或許在他看來,這最起碼不會“損傷”自己的利益。即便身患痛風的何曉林“不能吃肉蛋奶,不能喝酒”,甚至過著“苦行僧”般的生活,也阻止不了他利用公權謀私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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