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原因在於:各地公車改革的實踐主體,都是既得利益者,難以從根本上打破利益的桎梏。改革者的立場問題不解決,治理方法設計得再好,要麼就是曇花一現、虎頭蛇尾,或者單兵突進、難以燎原。
在中國總理溫家寶今年初發出“應該管得住,必須管得住”公車私用的治理決心後,中央在年尾又表態直接主導公車改革,顯然有助衝破盤根錯節的利益網。
但要走出“自己改革自己,自己監督自己”的模式,顯然並非易事。北京以“首先控制公車增長”治理城市擁堵的實際遭遇就是最新例證:面對老百姓希望政府公開公車數量和牌照等信息的申請,政府官員紛紛“不便回應”或“無法單方披露”。
反觀西方國家,公車標識管理、GPS定位等技術監督手段,民間團體、媒體等社會監督,加上特設的官方監督機構,完整的監督體系令公車腐敗無處遁形,以致東窗事發的美國廳級官員、德國部級官員會搭上政治生命。
溫家寶早已指出,接受民主監督是公車改革出路所在。但民主監督需要一個透明、公開的督戰環境,才能讓合法合理、合時合宜的民意成為反腐推動力。如果不提高監督的開放性、多樣化與強度,老百姓連公車數量的知情權都沒有,即便他們再執著“盯”17年,中國公車改革也難收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