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2006年開始推動“自主創新”,該計劃旨在支持本國的技術創造與商業化。隨後,在2009年11月,幾家部委宣布,將執行相關政府採購規定,即只採購擁有完全本土知識產權、注册商標和品牌的產品。
兩周前,中國科技部撤銷了該計劃中爭議最大的一些條款。在海外注册的知識產權如今可以在中國使用。資格鑒定不再要求注册商標與品牌第一注册地是中國。另外,有資格競標的產品,不再需要擁有達到或超過國際標準的技術。
為何會出現這樣的轉變?來自於外國公司的壓力無疑起到了一定作用。它們認為,去年11月出台的規定,是一種常見的排外情緒。在今年3月份的一次調查中,中國美國商會發現,38%的會員覺得自己在中國市場上不受歡迎,這一比例較2008年的23%有所上升。28%的企業表示,它們正因為自主創新政策而丟掉業務。
在行業集團與外國政府官員發起協同游說攻勢之後,中國政府最近在政策上做出了讓步。去年12月末,中國歐盟商會向科技部提交了一封抗議書,部長萬鋼立即回覆,這是不多見的。
科技部出台最初的規定時,似乎並沒有考慮到外企可能作出的反應,幾乎沒有一位高層官員對此給予應有的關注。對中國官僚機構而言,科技部如此迅速,以閃電般的速度,在四個月後取消上述條款,表明它非常嚴肅地對待外企的反對意見。
但這種政策讓步的關鍵原因,可能在於各部委官員意識到它們行不通。不僅中國政府自身需要使用外國技術與知識產權的產品,而且,它也難以區分中外技術,難以證明某種產品包含“先進的”技術。
最終,政策的制定者得出了結論:若推動自主創新的規定過度嚴格,最終將阻礙本國企業和經濟的發展。美國印第安那大學中國政治與商業研究中心主任斯科特•肯尼迪表示:“他們明顯做過了頭,而他們自己也意識到了這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