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以中學校長推薦作為招生依據,為教育改革打開了豁口,當然也是有益的嘗試——或許能打破過去“一卷定終身”和“唯分數論”的樊籬,在選才機制上更加多元化、科學化,也激勵學校重視綜合素質教育,同時在不拘一格選人才中促進教育公平。
事實上,在西方教育發達國家,推薦制在大學錄取中舉足輕重,有些甚至超越考試成為“直通車”。推薦制之所以能在這些國家暢行而不扭曲,關鍵在於西方社會較為完善的誠信體系和高校寬進嚴出的教學模式(而此恰是中國社會的“軟肋”)。
因此,中國的推薦制不能照搬外國模式,而要“因地制宜”,開發多樣化的選才機制。其中關鍵是做到獨立推薦和有效監督,要有公示和救濟渠道,避免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極端,避免擁有錄取權的高校和獲得推薦權的中學濫用權力,造成新的教育不公。
推薦招生只是教育改革中的小小一環,卻需要整個社會的誠信背書。人們期待北大這所九十年前就曾引領中華民族教育改革的學府能再帶好頭,更希望獲得資質的中學校長能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陽光政策”下輸送未來的國家棟梁。 |